被問反質詢定義答不出!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被尤伯祥點名補交「回家作業」掀熱議

heartgame wrote:
不就,你要我回答你提的問題,就是反質詢?不是嗎
這麼簡單,只是想太複雜的關係吧,我覺得。

黃國昌的不可以反質詢想也知道
就是官員不能問立法委員問題
只能立法委員問官員問題
尤大法官也知道, 也理解黃國昌想表達什麼
所以故意向黃國昌確認他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
但不知為何
黃國昌不敢正面回答說"是, 就是這個意思"
或許他覺得尤大法官可能在挖洞給他跳, 看來是嚇尿了
如果他承認反質詢的定義就是行政官員質詢立法委員
所以要規定不可以反質詢
到時迎面而來的槍林彈雨可能會把他打趴
大法官讓黃回去做書面, 已經是在讓招了
就算大法官是綠友友, 但很明顯就不在同一個檔次
外行人都看得出來
路人39
sonadora 你一樓的內容是不是沒看完? 尤大法官要求黃回去用書面定義"反質詢"再承上來, 因為黃沒有正面回答
sonadora
路人39 我才想問你們你們到底有沒有看大法官引用就是立法院方寫的答辯書,連第幾頁都有講,答辯書寫的還是白話文,大法官所謂的定義是什麼?要文言文寫才叫定義嗎?
路人39 wrote:
大法官讓黃回去做書面, 已經是在讓招了
就算大法官是綠友友, 但很明顯就不在同一個檔次
外行人都看得出來

你可以繼續胡扯

ebola01 wrote:
尤伯祥又問,「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有點疑惑,鑑於我國不是內閣制,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或執行者,所以立委沒有什麼政策需要去辯護的。而目前憲法跟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還有議事規則也都沒有行政官員去質詢立委的環節,那麼反質詢如何可能發生?如果不可能發生這種反質詢,幹嘛訂這個規定?這我就越看越不太懂。」


之前不就有官員反質詢
還敢說反質詢如何可能發生
因為規則沒有所以就認定不會發生?
這種白癡邏輯也能當大法官

>行政院長蘇貞昌近日與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激烈交鋒,
>表示自己是在憲法規定下到立院備詢,
>法律也並未規定不能反質詢
不默而生 wrote:
之前不就有官員反質詢
還敢說如何可能發生?
沒有規則所以認定就不會發生?
這種白癡邏輯也能當大法官


你講的才都是胡扯

你可以講我胡扯, 我不能講你胡扯?
還是你想規定別人不能講你胡扯?
aqazwsxz
我覺得你在胡扯
不默而生
是蘇貞昌自己講他自己反質詢[笑] 這種程度還是去DCARD[笑到噴淚]
反質詢的定義有的吵了,這如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是要問誰?反質詢本身是一個行為問題,但要界定到無爭議本身不太容易,就被大法官給抓住漏洞,要你去下定義,我再來看你的言詞反駁。 畢竟是台南賴皇人馬,不會給在野黨好過的。

結論

協會 球證 裁判都我的人,跟我鬥?
https://youtu.be/OYqLY1KjxSg?si=zuV0kk2-8Q8paOQI


以問答問
以反問回答質詢
行政官員質詢立委(質詢人)
其實都一樣的意思
講一堆繞口令的法律文字似乎是想證明立法院方的代表寫的前後矛盾

其實它們根本一樣的東西
路人39 wrote:
黃國昌的不可以反質詢想也知道
就是官員不能問立法委員問題
只能立法委員問官員問題
尤大法官也知道, 也理解黃國昌想表達什麼
所以故意向黃國昌確認他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
但不知為何
黃國昌不敢正面回答說"是, 就是這個意思"


官員不能問立法委員問題
自行腦補?帶風向?
從哪裡得知這句話?

反質詢
法律上很難去界定或定義
"以問答問"
應是大意上的解釋

昨日憲法法庭
論述時間有明顯落差
路人39 wrote:
就算大法官是綠友友

也不該是這樣
例如蔡大法官論述時
光"我所要問的問題?,我要問的問題?,我主要問的問題?"
12分鐘內這3句話說了幾次?(自行去算)

sonadora wrote:
https://youtu...(恕刪)




大家都知道黃國昌指的是這個,
通俗說是戰態度, 戰官員態度不夠謙卑,
問題是那要怎麼具體寫進法條裡?

大法官的意思很明確,
要判人有罪, 總要有個可以衡量的標準,
備詢的人才知道怎樣守法.

例如說,
具體明定備詢官員發言不可以用疑問句結尾?
具體明定備詢官員音量分貝數不可以比立委大?

也不是不行, 但總是要具體白紙黑字
亮晶晶賓館
這就對了,要的就是這樣
sonadora wrote:
以問答問
以反問回答質詢
行政官員質詢立委(質詢人)
其實都一樣的意思
講一堆繞口令的法律文字似乎是想證明立法院方的代表寫的前後矛盾
其實它們根本一樣的東西


為什麼大法官要求黃對"反質詢"下定義?
因為"質詢"也是有它的定義
不是"問問題"就叫做"質詢"

以下摘自WIKI
質詢是議會對政府所提出的正式請求。
質詢是一種制衡的方式;其中,每個議員都被賦予權利向政府首長要求其為所負責的政策提出解釋或辯護等。同時,政府首長只應被詢問關於其政策的部分,而非其意圖。一般來說,除非質詢內容涉及國務重大機密,或與政府政策無關,否則被質詢人有答覆之義務。政府官員在接受議會質詢前,亦常先進行「備詢」,也就是針對質詢而做好準備,以便順利回覆議會。

換言之, 立委民代問一些與政策無關的事情, 那就不叫做是"質詢"
你說, 有沒有這種情況?
上面也說得很清楚
"除非質詢內容涉及國務重大機密,或與政府政策無關,否則被質詢人有答覆之義務。"
換句話說就是你問和政策無關的事, 那官員就沒有回答你這些與政策無關問題的義務

所以, 要討論"反質詢"的前提就是
並非單純就是行政官員對立法委員會問問題就叫做是"行政官員質詢立法委員"
所以大法官才會說
"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或執行者,所以立委沒有什麼政策需要去辯護的。"
進而推論詢問黃對"反質詢"下的定義是什麼?
這樣你懂嗎?
質詢和問問題是不一樣的好嗎? 官員問立委問題能叫做是"質詢"嗎?
sonadora
寫在wiki叫法律定義?幫幫忙行不行?
路人39 wrote:
你講的才都是胡扯

你可以講我胡扯, 我不能講你胡扯?
還是你想規定別人不能講你胡扯?


所以你同意尤伯祥說的白痴邏輯嗎?
>目前憲法跟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還有議事規則也都沒有行政官員去質詢立委的環節,
>那麼反質詢如何可能發生?如果不可能發生這種反質詢,幹嘛訂這個規定?
>這我就越看越不太懂。
台灣苦命黑手 wrote:
官員不能問立法委員問題
自行腦補?帶風向?
從哪裡得知這句話?
反質詢
法律上很難去界定或定義
"以問答問"
應是大意上的解釋


是自行腦補, 你敢說腦補得不對?
不然你認為黃國昌的"反質詢"是什麼意思?
官員在替政策辯護不能以問答問?
是的話麻煩明確規定
其它的我上一篇講了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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