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國籍爭議💚陸委會:任公職放棄外國籍是「忠誠義務」💚

陸委會這個講法蠻不負責任的, 兩岸條例跟國籍法明顯就有衝突
兩條裡面應該有一條要做修改, 不然未來陸配要參政還是會遇到一樣問題
我是覺得可以考慮申請釋憲, 看怎樣修改會比較合適
陸委會現在直接定義成陸配需要放棄國籍才能參政感覺不太恰當
基本上算是剝奪了所有陸配的參政權
VincentLu1021 wrote:
那你認為有中共國國籍的人可以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甚至是總統??








時間就是一面照妖鏡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中國籍的民進黨蔡英文搶著當 「中国流亡政府特首」
中國籍的民進黨立委登記 「中国台湾省台北市..... 」
甚至連國營事業都是 「中国台湾省」
從上到下滿坑滿谷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全世界包含美日都遵循「一個中國」
沒有兩個中國、更沒有一中一台

國民黨的一中是中華民國
民進黨和共產黨的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進黨登記「中国台湾省」
正式全稱:「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
綠民不但不敢質疑
反而還舔很爽
那我也沒辦法啊

至於陸配是否有雙重國籍
這更簡單
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問題

眾所周知
陸方向來堅持「一個中國」
所以當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就不可能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
否則就變兩個中國了

順帶一提
舉凡:大陸委員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ECFA
全部建立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
一堆綠民能在大陸爽爽賺人民幣
這是國民黨的功勞阿

許多「非官方的兩岸事務」,都是透過這個管道獲得解決
包含兩岸通婚

※上述是現在進行式
我發文負責任
不像民進黨選舉只會抹黑抹紅

如有任何作假
你可以轉給民進黨來告我
William-Lai
VincentLu1021那傢伙連基本常識都沒有,還要大家幫他普及知識,實在是 [這我不行]
Justice Sun
沒辦法,人一綠,腦就 [笑到噴淚]
blood0819 wrote:
簡單說就是效忠民主通姦黨的才可以雙重國籍...(恕刪)

自由時報也是這樣說的啊


一般人的講法是放棄國籍,那當然就沒有戶籍了。


針對別的國家,可以說放棄國籍,可是針對中國大陸,因為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註銷(放棄)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國籍」這兩個字。


徐春鶯已經回大陸註銷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要求她放棄國籍,其實是在刁難。

ccy4343 wrote:
徐春鶯已經回大陸註銷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要求她放棄國籍,其實是在刁難。


現在台灣跟中國之間根本沒有查證溝通管道...我說放棄就放棄嗎?你要如何查證???

台灣跟中國本來就不是國與國的關係...用兩岸代替兩國...所以用台胞證...

要改回用國與國那先海基陸委兩會解散...兩岸改回護照...由外交部發言....民進黨又不敢....

那日本也不承認中華民國...日本法院判例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沒有國籍可以放棄...我們有抗議日本嗎??

中國的國籍要如何放棄??有人知道嗎??台灣要如何查證???

我自己寫一個我放棄中國國籍就行了嗎??反正你也無從查證???
warrenwang111 wrote: 現在台灣跟中國之間根本沒有查證溝通管道...我說放棄就放棄嗎?你要如何查證??? 
 你不懂兩岸通婚的流程。我娶大陸的,家兄也娶大陸的,這些流程我很清楚。


依親及長期居留滿六年可以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取得身分證後,三個月內要回去大陸註銷戶籍繳回身分證。拿著註銷戶籍的文件要向海協會做文書驗證,回來台灣也要經過海基會文書驗證,然後交給戶政事務所,這樣就證明大陸那邊已經註銷戶籍了。


你講的什麼查證溝通管道,根本就不必台灣跟大陸兩邊的窗口對談,依照我剛剛講的流程就可以證明已經註銷戶籍了。並且這個流程在二十多年前兩岸政府就已經溝通講好的管道,不必事後再查證。同樣道理,結婚離婚以及親屬、遺產繼承等等證明都是一樣的流程。


要是超過三個月沒有回去註銷戶籍的話,內政部會註銷之前已經發放的中華民國身分證(兩岸不能同時擁有雙重戶籍)。

warrenwang111 wrote: 中國的國籍要如何放棄??有人知道嗎??台灣要如何查證???

我自己寫一個我放棄中國國籍就行了嗎??反正你也無從查證??? 
你好像在鬼打牆,我上面就講的一清二楚,為什麼不詳細看呢?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明講。

一般人的講法是放棄國籍,那當然就沒有戶籍了。


針對別的國家,可以說放棄國籍,可是針對中國大陸,因為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註銷(放棄)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國籍」這兩個字。


徐春鶯已經回大陸註銷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要求她放棄國籍,其實是在刁難。

又不是公文
用講的有法律效力嗎?
兩岸是不是同一個國家
陸委會有那權責能解釋的動?
不就效忠一下對嗎?
ccy4343 wrote:
徐春鶯已經回大陸註銷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放棄國籍,只是不能明講。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要求她放棄國籍,其實是在刁難。


不只是刁難,邱太三還打自己臉,"陸"委會主委不知道自己是在做什麼工作嗎?

如果是兩個國家,還要"大陸"委員會這組織? 有外交部就行了

還是說成為民進黨打手比他的公職重要?

跟陳時中,陳吉仲一樣,"護黨"比他擔任的本職還重要一百倍?
其實就是拉基旻禁洞---在欺騙傻綠而已

憲法規定兩岸就是---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
所以,才有陸委會存在的價值

旻禁洞有種就去修憲
再來立法---所有外配都不可以參政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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