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因哈特羅格蘭 wrote:哪些律師拿到這些錢...(恕刪) 更誇張的是這些律師都跟受災戶說要幫他們代位求償,所以市府聲稱先代賠給受災戶數萬不等,但是法院判決出來市府過失占大部分,判市府應賠給受災戶的金額遠大於市府先代墊的數十倍,但因已經代位求償,所以災民現在已經不能再求償了.果然養律師很有用.
高雄市議長前幾天上關鍵時刻就有提到一億三千萬有一部分是支付代位求償,不是全部都是律師費??????避重就輕,不敢說實際律師費用是多少,笑死人,不說陳清茂議員參選人當選後,說第一件就是揭開經費用去那裡aopen168 wrote:更誇張的是這些律師都...(恕刪)
還有差不多誇張的前幾天看到立委黃國昌質詢現任總統府秘書長花媽的影片有關總統府聘任戰略顧問的費用黃首先問有幾人,陳菊回答7人,黃說在總統府網站上看到只有5人,陳菊連忙改口5人,解釋原本預計聘僱到7人然後一年顧問費高達1800萬,等於每人一年360萬,每月30萬...重點是,蔡政府沒有召開過戰略相關策略會議,戰略顧問也沒有報告的義務,也好似沒有向戰略顧問提出協助的紀錄...甚至,其中一人還是受到慶富案退下的將領黃也說依總統府組織編制原先有15人,如果沒有很必要,改成1人3人都行啊,顧問費還能減少,這根本就是酬庸!當然,這個狀況是否之前國民黨政府也是如此要一視同仁,又不是優良傳統,如果是不對的,不該成為可以依循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