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肯尼 wrote:
我住的地方, 狗一定要有晶片, 飼養的狗咬到人主人上法庭賠錢然後狗一定是被安樂死,
嗯,在美國的確是這樣,咬人的狗,絕大多數都會被強制安樂死。
然後主人準備銀行帳號大失血。
賠償金額可以從"醫療金額","精神傷害與復健金額","物理復健金額","財物損壞金額",外加"無法上班賠償金"。
也不多,上次一個父執輩朋友的狗咬傷一個律師,也就賠了區區幾萬美金了事........
如果不會換算,1萬美金折合台幣32萬。
當你的狗咬傷他人,除了狗狗要安樂死外,你還要賠償破百萬台幣,你再看看有誰狗狗敢不乖乖綁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