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dyang wrote:
就假設你很有競爭力好了。
你的爸爸、媽媽、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親戚、朋友、女友、女友朋友、女友家人,每個都像你一樣很有競爭力嗎?
有把握以後你的孩子也像你一樣有競爭力嗎? 萬一是小屁孩呢? 你的孫子又如何?
我們的國家難道應該把沒競爭力的人通通趕走? 公民與道德是這麼教的嗎? 生在這個國家,又不是這些人自己可以選擇的,難道國家沒責任照顧弱勢嗎?
如果如你所言
國家該提供的
不是平等正義的環境
而是無條件的保護所謂弱勢
請問 弱勢成立的條件是什麼?如何定義?
是廣大的消費者?
還是那群沒有競爭力 卻靠政府的保護機制
對台灣內部做無情剝削的假弱勢?
依你的理論
事實上 真正弱勢的是廣大的消費者
所以你應該會讚成服貿才對
台灣有個非常有趣的現象
只要政府有保護的產業
99.9%是高股 低競爭力的公司
同樣的 台灣對於資方的保護
其他國家少見
也造成了整個國家的企業都競爭力不足
開放外來的競爭
哪裡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