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vefocus wrote:2. 遠見雜誌 - 前進的動力:誰坑錢?民營電廠 靠台電三年賺526億作者:范榮靖 攝影:蘇義傑 出處:2012年9月號《遠見雜誌》 《遠見雜誌》第315期 就說有個反核人士參加"開放台電"然後看完台電機密資料後趕忙退出開放台電小組宣布要開電廠去了原來是這麼肥啊
sabinehua wrote:昨天通過電業法初審一讀了,但主流媒體幾乎沒報導,這個討論區還在吵同婚議題,看來台灣公民真的很好糊弄,...(恕刪) 2015.7 行政院於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2016.12 電業法初審一讀簡直無縫接合=======================================================>藍 綠 都通過的 不會上新聞==>就像馬英九提出的財改方案 被藍綠立委一起封殺
100年通過地...依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全國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達3.5%以上者,每年每票補貼50元,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為止。政黨補助款:268540000+164040000+39740000+37210000+25500000=505030000~~~5億503萬/年505030000*4=2020120000=20億2012萬/4年...這些錢...怎麼會弄出這樣兒????...真心希望~~~為所當為,為正確之事....
2015.7 行政院於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2016.12 電業法初審一讀簡直無縫接合=======================================================>藍 綠 都通過的 不會上新聞==>就像馬英九提出的財改方案 被藍綠立委一起封殺.........................................現在沒有所謂藍綠了~!!!誰執政任內通過,就是誰讓台電財團化的推手.
chinnaut wrote:現在沒有所謂藍綠了~!!!誰執政任內通過,就是誰讓台電財團化的推手....(恕刪) 民進黨==>台灣國民黨國民黨時期 2015.7 提出方案民進黨 2016.12 通過方案兩邊都是財團的推手...這是很無奈的地方
abelkk wrote:民進黨==>台灣國民黨國民黨時期 2015.7 提出方案民進黨 2016.12 通過方案兩邊都是財團的推手...這是很無奈的地方 .................................你錯了....兩次法案差很大這是民進黨總召 柯建銘的臉書 時間 2015.7.16根據院版電業法,電力事業將分拆為發電、電力網業與售電業,而台電將在修法通過五到九年內分拆成發電與電力網兩公司,民間可參與發電及向選擇權用戶進行售電。上會期末民進黨有條件同意通過電價公式,我透過朝野協商迫使行政院同意於半年內提出電業法修正案,行政院版電業法昨出爐,規定台電需在五到九年內廠網分離,但僅將台電分割為發電、電網兩公司,包括輸配售電都仍在台電掌握之下,改革幅度非常小。我也批評,院版電業法對電力自由化「幫助非常有限」,也相當不利再生能源發展,「根本只是增加董事長的數目,卻沒增加經營效率」。但由於電力網公司未來仍可一手掌握輸、配、及對一般用戶售電,且台電的發電廠並未拆分,柯建銘批評政院版本是為台電「量頭做帽子」,相當缺乏改革性。我認為,未來台電雖把發電廠分拆出去,但仍是全台最大發電業,而電力網公司也掌握了所有未簽選擇權的用戶,連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都說「一般用戶還是會繼續跟台電購電」,這根本就是繼續維持台電一家獨大,對電力自由化幫助非常有限。我認為台電獨占多年,也幾乎獨占所有能進行綠能以外發電的廠址,龐大的市佔率讓其他民間業者很難競爭,且目前的民營電廠 (IPP)也跟台電關係匪淺;如果修法未規定強制台電分拆旗下的發電廠,台電依舊還是托拉斯,就算有獨立電力調度中心,也談不上競爭與改善發電效率。此外,這也會維持核電與其他發電綁在一起的情況,新發電公司更會重蹈台電覆轍,抗拒投入綠能發電。根據院版電業法,電力事業將分拆為發電、電力網業與售電業,而台電將在修法通過五到九年內分拆成發電與電力網兩公司,民間可參與發電及向選擇權用戶進行售電。上會期末民進黨有條件同意通過電價公式,我透過朝野協商迫使行政院同意於半年內提出電業法修正案,行政院版電業法昨出爐,規定台電需在五到九年內廠網分離,但僅將台電分割為發電、電網兩公司,包括輸配售電都仍在台電掌握之下,改革幅度非常小。我也批評,院版電業法對電力自由化「幫助非常有限」,也相當不利再生能源發展,「根本只是增加董事長的數目,卻沒增加經營效率」。但由於電力網公司未來仍可一手掌握輸、配、及對一般用戶售電,且台電的發電廠並未拆分,柯建銘批評政院版本是為台電「量頭做帽子」,相當缺乏改革性。我認為,未來台電雖把發電廠分拆出去,但仍是全台最大發電業,而電力網公司也掌握了所有未簽選擇權的用戶,連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都說「一般用戶還是會繼續跟台電購電」,這根本就是繼續維持台電一家獨大,對電力自由化幫助非常有限。我認為台電獨占多年,也幾乎獨占所有能進行綠能以外發電的廠址,龐大的市佔率讓其他民間業者很難競爭,且目前的民營電廠 (IPP)也跟台電關係匪淺;如果修法未規定強制台電分拆旗下的發電廠,台電依舊還是托拉斯,就算有獨立電力調度中心,也談不上競爭與改善發電效率。此外,這也會維持核電與其他發電綁在一起的情況,新發電公司更會重蹈台電覆轍,抗拒投入綠能發電。..............................................如果還在政府控管內,你要怎麼分,促進國營組織再造,我覺得還可以商量,但開放民營進來,就是國產財團化....簡單一句話!!而電力獨大有何不對?我實在不懂!!因為錢還是政府的,台電又回饋補助全民,一旦分了,公共財就讓財團分食,而維護電網的苦工就留給政府,這是什麼政策?能不讓人懷疑財團,到底給了多少政治獻金給立委嗎?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實施這種政策,而讓人民得利的,每個都抗議電價高到不可思議,若沒台電補助,我們家戶用電最少漲3倍,大家自己算算看,誰受得了!!台灣還要往火坑跳?愚民? 唉.....電力財團化的缺點,版上各先進與本人,已發文近百篇,有興趣請自行查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