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吳姓女騎士將菸蒂丟回副駕駛座,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連姓男子左腳趾燙傷,且後來又發現機車騎士在Threads貼文,所以在晚上10時許,前往北市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提出傷害、妨害名譽告訴,警方也依規定受理。 請對方先證明 是丟回去的菸頭燙傷的提告是你的權利 但證明是你的必須 沒辦法證明 返回去告誣告亂丟垃圾人就該用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