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a2k wrote:民眾黨立委張啓楷17日在《新庶民大頭家》節目質疑,炸藥不只要合乎標準,且要如期履約,如果該給的時候沒給,那不是影響國防建軍進度嗎?顧立雄連這個問題都沒辦法回答?說什麼到時候如果違約、解約,扣他的保證金就好了?但我們本來要有的火藥怎麼辦? 這個我其實有疑問,如果是找一間比較大的公司,違約、解約,照理來說一樣也是只能扣保證金不是嗎?
惡魔推銷員 wrote:這個我其實有疑問,如果是找一間比較大的公司,違約、解約,照理來說一樣也是只能扣保證金不是嗎? 信用問題,事關以後的標案。正常公司,不會無緣無故違約。所以按正常邏輯來講,要找有經驗、有實績的公司。委員問的不是保證金的問題,而是這種公司如何能履約。而偉大的部長,故意把問題帶到法律層面。現在綠黨的手法都很明顯,過程都是合法,就算違約也是依法處理。但是合不合理就看人民買不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