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標案資本額僅10萬元的高雄茶行闆娘自爆「我是人頭」

cdma2k wrote:民眾黨立委張啓楷17日在《新庶民大頭家》節目質疑,炸藥不只要合乎標準,且要如期履約,如果該給的時候沒給,那不是影響國防建軍進度嗎?顧立雄連這個問題都沒辦法回答?說什麼到時候如果違約、解約,扣他的保證金就好了?但我們本來要有的火藥怎麼辦?

這個我其實有疑問,如果是找一間比較大的公司,違約、解約,照理來說一樣也是只能扣保證金不是嗎?
有黨證一切平安
依照柯文哲的標準,檢調應該要申請搜索票,負責人應該要羈押禁見以免串供。
我是人頭,漂亮的人頭 我是人頭,愛哭的人頭 我是人頭,奇怪的人頭 我是人頭,你不懂人頭
惡魔推銷員 wrote:如果是找一間比較大的公司

所以要找一間,有曾經履約過至少一半金額的廠商啊(1/3甚至1/4也行)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惡魔推銷員
若有要求,得要先通過法律,讓以後不管誰上臺執政都遵循。
polluxlai
國家採購是有法的, 只是黨視為無物. 政府採購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7&
傲笑憐 wrote:
所以要找一間,有曾經履約過至少一半金額的廠商啊(1/3甚至1/4也行)


我有點好奇

國家不是有數發部嗎?????

品茗
那是油水部,成立那麼久只搞出一個麵線app,面對詐騙就只有監控再監控,沒啥鳥用
老闆娘應該沒抽到頭
不然不會一下就抖出來
惡魔推銷員 wrote:
這個我其實有疑問,如果是找一間比較大的公司,違約、解約,照理來說一樣也是只能扣保證金不是嗎?


信用問題,事關以後的標案。

正常公司,不會無緣無故違約。

所以按正常邏輯來講,要找有經驗、有實績的公司。

委員問的不是保證金的問題,而是這種公司如何能履約。

而偉大的部長,故意把問題帶到法律層面。

現在綠黨的手法都很明顯,過程都是合法,就算違約也是依法處理。

但是合不合理就看人民買不買單了。
一但官員講出依法處理,這個劇本難道忘了嗎?就是擱置..最終無聲無息..
趕快發表不自殺聲明,並且避免外出騎車開車、河邊海邊山裡...都不要去。
真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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