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金額是多少,既然是對特定政治人物的資金支助,就應該按照政治獻金法進行政治獻金申報。而一年支助超過100萬的話,也違反單一法人得支助特定政治人物的上限。這件事情就是違法了。至於塔綠班有沒有違法,只要能證明牠們也是,那也一樣標準辦理才是。違法的事不應該因為"別人也違法"就被視為正當。
mimiro5 wrote:新竹市長高虹安過去擔任立委期間,因涉嫌詐領國會辦公室助理薪資及加班費,遭北檢署起訴。檢方查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疑似透過旗下的永齡基金會,每月支付10萬元給網路名人「Z9」吳達偉開設的網路公司,目的是要協助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恕刪) 是如何協助從事立委職務,網路公司懂立法嗎
mimiro5 wrote:原來檢察官在調查高虹安金流的過程中,除了查出高虹安擔任立委的,19萬多元月薪、7萬多元問政費用以及現金存款,還查出永齡基金會每個月月付10萬元給歷久網路媒體,協助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郭董有沒有給高虹安錢讓高虹安養網軍,一切有待司法進一步調查,但就怕最終標榜清廉勤政的第三勢力,越高喊什麼事實上越缺少什麼...(恕刪) 號稱清廉的所謂白色政治力量,因為涉貪遭起訴,笑死
mimiro5 wrote:目的是要協助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對此,吳達偉表示,所有工作記錄都有據可查,和網軍、網路沒有關係。 影射力量最大,以下為無根據借題發揮影射,不清楚其他立委是否也有類似模式,目前只高被曝光,商人將本求利會算計,養或協助特定立委如果能在法案利益衝突偏袒或提前通風報信之類,所獲得利益遠大於每月這些錢,政商之間連接建議不需以道德高尚之類看待,反而該以人性本惡方向思考判斷,況且不知至今是否仍繼續協助從事市長職務,既然高是公眾人物,吳能否公佈相關工作記錄甚至高能主動要求公佈,郭既然要選總統是否適時協助說明來龍去脈,能不受流言蜚語影響專心於被起訴案件,
「對此,吳達偉表示,所有工作記錄都有據可查,和網軍、網路沒有關係。」問題是人家沒有要查啊不知道邪教的宗旨是能抹黑就抹黑,材料夠用就絕對不可能刨根究底畢竟刨根究底真相大白,那就叫刻意栽贓了,就很難打馬虎眼騙過去了只要不去查就能抹黑一輩子,多好用啊真以為邪教有什麼公理正義嗎?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