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不准回台,外國人可以來台就醫,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看不起陳時中

NaCl-2012 wrote:
一開始把口罩全送給中國,開放中國人、台商到台灣避難
恐怕現在比日本還慘,火葬場也得開24小時的。
呵呵~依照你的邏輯,歐美台胞回台避難,難道就沒有風險?

台商一直可以往來兩岸,但自2月6日之後,已經半年沒有從大陸輸入的病例
從大陸輸入台灣的病例,總共就12人,而美國輸入台灣的病例已經破百!
gadgetgo wrote:
請問 : 小明是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嗎 ? 持有的是 中華民國的身分證 ?
還是 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呢 ? 麻煩確認之後再來討論這個問題。
綠營不是最愛講人權、人道嗎?
gadgetgo wrote:
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呢 ? 麻煩確認之後再來討論這個問題。


小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戶籍,沒有台灣的戶籍,但是因為父親是台灣人,所以有台灣的長期居留證。
外配的小孩也是一樣,拿居留證在台灣生活,但是現在的規定是外配的小孩可以入境台灣,陸配的小孩不行。

順便說,陸配還沒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前,也都是拿居留證。外勞也一樣,拿居留證在台灣生活。陸配和外勞這兩種人現在也都可以入境台灣。
NaCl-2012 wrote:
開放中國人、台商到台灣避難


先把情況弄清楚再發言好嗎?
台商一直都沒有禁止入境,也沒有法律根據可以拒絕拿中華民國護照的公民入境台灣。
之前台商回不來,只有武漢地區,因為封城的緣故,誰都走不了,各國只能用專機撤僑。

至於中國人,本來就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可以到台灣,小明是因為身為台灣之子,有台灣的居留證,所以沒理由當他是一般的外國人,不准入境。
現在好了,連一般的外國人,陳時中都說要開放給他們入境台灣治病。說明什麼?陳時中並不是為了防疫,才不讓小明入境,而是純粹的政治操作。
andrewtsai7777 wrote:
小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恕刪)


你說外配的小孩可以入境台灣...是小孩有台灣護照(持雙重國籍)還是沒有的也可以進來?

陸配可以來台是因為她老公台灣人啊!
外勞是工作跟這沒關吧!

台灣多數人就是看不爽小明拿中國護照,又想當牆頭草來台灣蹭好處啊!!
況且現在也只是情況特殊所以這樣~ 怪誰呢! 怪那個搞出病毒的國家啊!!
Disturbia wrote:
你說外配的小孩可以入境台灣...是小孩有台灣護照(持雙重國籍)還是沒有的也可以進來?

陸配可以來台是因為她老公台灣人啊!
外勞是工作跟這沒關吧!

台灣多數人就是看不爽小明拿中國護照,又想當牆頭草來台灣蹭好處啊!!
況且現在也只是情況特殊所以這樣~ 怪誰呢! 怪那個搞出病毒的國家啊!!


當然是講只有居留證的外配小孩現在可以入境台灣。有台灣護照的,不管是誰,都可以入境,根本不需要講。

一樣都是拿居留證,外勞是工作就可以入境台灣,台灣之子是多卑賤,連入境都不行?


如果不爽小明拿中國護照,你應該是要政府強制規定陸配小孩一出生,沒有申請中華民國戶籍就不能待在台灣就學。這跟疫情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管有沒有疫情,兩邊都有福利)。
順便雙重國籍的台灣人也取消一些台灣人的福利,因為他們也是牆頭草。

怪搞出病毒的國家?那為什麼不連只有居留證的陸配也禁止入境?你說因為陸配的丈夫是台灣人,那為什麼小明的爸爸是台灣人,陳時中還是不准他入境?標準在哪?隨便他高興?
我告訴你為什麼。因為不讓陸配入境,會得罪幾十萬選民,但滯留在外的小明,最多就上千個。所以當然要照顧多數的選民,少數的選民如果犧牲掉,可以換來多數選民的支持,那就犧牲。從頭到尾都是政治考量。

不然請你評論一下陳時中現在想開放外國人入台醫病。你覺得好嗎?
andrewtsai7777 wrote:
當然是講只有居留證的外配小孩現在可以入境台灣。有台灣護照的,不管是誰,都可以入境,根本不需要講。

一樣都是拿居留證,外勞是工作就可以入境台灣,台灣之子是多卑賤,連入境都不行?


如果不爽小明拿中國護照,你應該是要政府強制規定陸配小孩一出生,沒有申請中華民國戶籍就不能待在台灣就學。這跟疫情一點關係都沒有。
順便雙重國籍的台灣人也取消一些台灣人的福利,因為他們也是牆頭草。

怪搞出病毒的國家?那為什麼不連只有居留證陸配也禁止入境?你說因為陸配的丈夫是台灣人,那為什麼小明的爸爸是台灣人,你還是不准他入境?標準在哪?隨便你高興?

不然請你評論一下陳時中現在想開放外國人入台醫病。你覺得好嗎?


你是有家人拿中國護照無法回國喔?
這麼氣憤~
Disturbia wrote:
台灣多數人就是看不爽小明拿中國護照,又想當牆頭草來台灣蹭好處啊!!
況且現在也只是情況特殊所以這樣~ 怪誰呢! 怪那個搞出病毒的國家啊!!(恕刪)


標準一致就好!!!別看到外國人標準就不一樣!

兒童權利公約-台灣官方版

第二條

一、締約國應尊重本公約所揭櫫之權利,確保其管轄範圍內的每一兒童均享有此等權利,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

二、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免於因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之身分、行為、意見或信念之關係而遭受到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



施比受更有福!!給人方便,人會十倍回報。
Disturbia wrote:
你是有家人拿中國護照無法回國喔?
這麼氣憤~


你現在是承認你沒同理心,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是嗎?
lewewang wrote:
二、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免於因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之身分、行為、意見或信念之關係而遭受到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


明顯現在就是因為政治因素的關係,而剝奪小明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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