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liu01 wrote:
奴家思想的人出來護...(恕刪)
也有可能是故意設計不加辣椒唬嚨該男,激怒該男
又故意在旁邊一直拍,繼續激怒該男,惹來一頓痛揍
都有可能
所以別這麼古意,看到片段就腦補想像全部
finepupil wrote:
這是片段或全部無法得知,所以保留
如該家肉圓沒去過不知道辣椒怎麼回事,如小孩有沒有經常說謊也不知道
所以該男是教育的體罰或家暴也無法確認
然後女的在旁邊拍也不勸阻也是怪怪的,後來男的果然被激怒一起開扁
至於你舉車禍抓小孩要求道歉差太多
法律有相關規定,父母對小孩有撫養及教育的義務,相對也有懲戒的權利
兩者相差太多,不能相提並論
lakers3208 wrote:
你自己都說肉圓沒去過不知道辣椒怎麼回事,
連老闆娘自己都出來講說不記得了,有可能是小孩說謊,有可能是老闆娘忘了加辣
作為一個父親,一個教育者,在完全不知道事實的情況下認定小孩就是在說謊,
那是在教小孩因為怕被打所以就算不是自己做的事也要說謊承認嗎?
說不定小孩的說謊就是這樣被教出來的,
我已經說了就算小孩經常說謊,那也不構成直接認定的理由
車禍差太多,那我再舉一個
今天你錢不見了,剛好你旁邊有一個慣竊,在沒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你能說錢就是他偷的嗎?
再來老婆,這是不是一個局,誰看來都是一個局,但不賭博會被老千騙嗎
如果今天你就是用教的,用教訓的,甚至打屁股手心好了,他拍一百部一千部那又怎樣
再說不勸阻...你當他是怎麼被勒出門的....
既然說到法律...那法律有任何一條說可以對老婆動手嗎?????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就算我對人說打我啊笨蛋,對方真動手我告上去還是我贏你信不信...(恕刪)
finepupil wrote:
你前文沒看懂
當然是指你我沒去過該肉圓店,無法確認辣椒的事
怎麼你會理解成該男沒去過?
前文也說父母對小孩有懲戒權,你舉車禍不對是法律上身份不同,權利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至於打老婆,不知道女的平常是不是都這樣,如果是的話,感覺蠻欠扁的
老是幹欠扁的事,終於被扁了,難道都是開扁者的問題?
lakers3208 wrote:
該男有沒有去過關這件事什麼事?
難道該男前一天去買老闆娘記得幫他加辣就能斷定隔天沒加辣不是因為老闆娘忘記????
再來懲戒權什麼的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合理的打罵我想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重點是,因為一件未證實的事動手,你覺得合理嗎??拿鐵條打你覺得合理嗎??
還是你的懲戒權在打死之前都合理??
最後我只能跟你說...沒錯就是開扁者的問題,
如果言語羞辱你可以蒐證告他,沒錯就跟那位媽媽做的事情一樣,
但你動手了,那就沒什麼好說了,對方要告你到法院最多從輕量刑但絕不可能無罪釋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