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火速PO律師函 嗆葛特曼24小時內公開道歉


講幹話的是太監 wrote:
不到兩小時時間,柯...(恕刪)


大陸用葉克膜 就表示柯P搞這個東西就是為了讓中共活摘器官?
怎麼不怪 當初發明移植器官技術的人 才是讓 中共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元凶?




律師函針對的是誣指Liar損壞名譽這件事
而非是誣指仲介器官移植致損壞名譽這件事
這真是非常有意思


講幹話的是太監 wrote:
不到兩小時時間,柯文哲就火速在臉書貼出律師函,要求葛特曼針對發言在24小時內公開向他道歉,否則就提告。(擷取自柯文哲臉書)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屠殺》作者伊森.葛特曼今天下午召開國際記者會,認同台北市長柯文哲是liar(騙子)。原本柯陣營定調今天不回應,但柯文哲晚間忍不住首度出面,氣憤地說:「他給我解釋清楚,他這Liar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解釋清楚我就告他,就這樣。」、「你要當打手就讓你當個過癮。」...(恕刪)

skistosais wrote:
會不會是已經調查出葛特曼本來的行程就是24小時內會離境?然後說他「落跑」?

剛好相反,
是葛特曼已經想好,
到台灣宣傳新書信口胡言譁眾取寵沒關係,
等到檢方要傳喚他,
他溜回美國去就是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crazydiamondc wrote:
怎麼不怪 當初發明移植器官技術的人 才是讓 中共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元凶?...(恕刪)


因為發明人不認識活摘器官的醫師,而柯文哲認識。

不敢告吳祥輝就是虛晃一招,
源頭不告有屁用,
葛特曼書都寫幾年了,
柯也沒反應,
哪不就證明葛特曼說的柯是同意的。

講幹話的是太監 wrote:
不到兩小時時間,柯...(恕刪)


互咬就是好看!…

7rabbit7 wrote:
不敢告吳子嘉就是虛...(恕刪)


大概是希望比照上次「擺平」記者一樣,也能在 24 小時前,「擺平」葛特曼。

yuffany wrote:
剛好相反,
是葛特曼已經想好,
到台灣宣傳新書信口胡言譁眾取寵沒關係,
等到檢方要傳喚他,
他溜回美國去就是了。


那還不趕快提告,
在那邊限24小時是要讓這個外國人有時間離境嗎?

怕成為法院認證的賴兒,
只剩下這種招數囉。
講幹話的是太監 wrote:
不到兩小時時間,柯文...(恕刪)


瞧瞧柯P,再看看以前被壓著打的國民黨
對抗騙子就是要硬起來
同行都很懂的怎麼對付同行

戳戳小老頭 wrote:
漂流木, 三億男,...(恕刪)


台北市長柯文哲就大巨蛋案,多次對遠雄董座趙藤雄及遠雄公司出言「一身酒氣」與「貪婪的財團」等,遠雄提告柯文哲個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以及兩起「妨害名譽」的刑事案件。北市府為此聘請律師爭訟,但該費用由市庫支付,此舉相當於柯文哲的口無遮攔,由全民埋單,費用達23萬元。前法務局長楊芳玲在離職前,也曾要求柯文哲應自行負擔,姚立明爆料,此舉讓柯P不太高興。

經查,北市府至今已從市庫替柯文哲的「一身酒氣」及「貪婪的財團」、「奸商」等話語,支付了23萬的律師費用,包括一起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8萬元,現已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耗資8萬律師費;共兩起刑事「妨害名譽」,其一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偵查終結,另一在法院審理中,各花費7萬與8萬律師費用。


上次全民買單,這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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