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ching wrote:
有圖啦,可是我一po又要被刪,我就懶得po了
我的感覺是,就尤美女版(一般俗稱民間版,其實還有其他版本,共八個),那說雖然費時一點,但是整體來說挺好的。
不是費時"一點",是非常多點
光是民間招開公聽會、提出審查報告沒一兩年以上是搞不定的
總統立委也才四年一任,到時一定又跟大選綁在一起
不管誰是執政黨,都會完全作不了事情
scottching wrote:
政院版不好的地方在於,如果要落實立法機關可以修改,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更不用談人民想要修改,所以是垃圾。
兩國或是兩區域之間的協議,本來就不可能談完後交回立法院修改,更不可能是交由人民修改
2300萬人有2300萬種立場
簽屬任何協議一定是某些人受益某些人受害
所以交由人民修改跟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聲音大的人會出來爭取自己權益
到時候是比誰聲音大誰拳頭大,而不是數人頭,這根本就違反了民主的精神
若要交由立法委員修改
那就要像美國一樣讓議員也參加談判過程
但是
為什麼一定要可以讓立法機關修改才可以?
是因為立法機關有民意基礎嗎?
內政外交本就是行政部門的工作
立法院有權監督,所以可以接受條文過或不過
要交由立法院修改條文,十年可能都改不完,而且我認為這已經侵犯到行政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