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騎 wrote:
毛蟲哥永遠也不會有居...(恕刪)
他家裝潢當然又變了(第三張圖片)
這麼有錢買腳架,一定很有錢,請大家持續羨慕他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5955381#75490869
輕鬆騎 wrote:
毛蟲哥永遠也不會有居...(恕刪)
niaba wrote:
市容老舊沒破爛,至於你家外牆要不要整新不是我及我們的政府可以強制
wasiwawa wrote:
沒讀書也要會用谷哥...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大樓外牆之修繕、管理、維護責任,訂有相關規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你可以不修不整理.記得準備好律師跟新台幣!
當然.這時候01有很多自稱是律師的可以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