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因為5年前我爸媽就因離婚搬離原本的家各自生活。
弟弟在南部念書。
本來住的地方戶籍只剩我跟奶奶。
奶奶幾乎都由我照顧,下禮拜三要入伍,
結果朋友說這種狀況能申請替代役?
但爸媽都還未滿60歲 是否能申請呢?




凡家庭狀況合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檢具戶籍資料、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服替代役,以在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
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病,或家屬2人以上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傷殘,有撫卹事實。
文章關鍵字

假的馬鈴薯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5...(恕刪)


打給各地方兵役科問問會比較清楚吧
但你都快入伍了,現在想辨替代役好像也太慢了點
這樣子應該是可以申請 替代役-家庭因素

跟小弟我情況類似
我是都已經抽完籤準備下週要入營
公所兵役課的小姐剛好看到我父親重度殘障
就通知我說可以申請替代役,馬上幫我轉

後來也是轉服替代役 ---> 家庭因素
成功嶺結束後就分發到戶籍地附近的公家機關
每天準時上班打卡下班回家
建議你可以把戶口名簿帶著,自己到公所問一下比較快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