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菜菜小娃 wrote:先告訴老朽
馬諦斯於上任後迅即...(恕刪)
美國是依據哪條國際法
或是哪條條約
可以認定某領土屬於某國
那美國國務卿萬一認為菲律賓屬於美日安保協防範圍
日本擁有菲律賓管轄權
菲律賓就真的屬於日本了嗎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中宣布中美英盟國決心共同對日作戰,「直至其停止抵抗為止」。公告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並重申了開羅會議對日本領土的處置。《公告》宣布:「開羅會議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④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簡稱盟總)訓令第677號》即《某些外圍地區的政府和管理與日本分離的備忘錄》,具體規定了日本領土範圍:日本被限制於包括日本4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九州和四國)和大約一千個較小的鄰近島嶼,包括對馬島、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群島(不包括口島);不包括:(a)郁陵島、竹島和濟州島,(b)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島(包括口島)、伊豆、南方、小笠原和硫磺列島和所有包括大東群島的其他外圍太平洋島以及沖鳥島、南鳥島和中鳥島,以及(c)千島群島、哈火馬澀(齒舞)群島(包括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發、多樂島)和伊丹(色丹)島。明確從日本管理的權力之下剝離出去的還有如下地區:(a)日本於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時以委任統治或其他任何名義掠取或占領一切太平洋島嶼;(b)中華民國之東北九省(滿洲)、台灣及澎湖列島;(c)朝鮮;(d)樺太(庫頁島)。⑤1947年6月19日,盟國遠東委員會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的決議》中,重申了日本領土主權「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可能決定之附近島嶼」⑥。
以上對日本領土的處置都是由中美英蘇四大國及相關盟國共同決定的,明確宣布了日本南部領土範圍限於北緯30度以北地區。可見,按照盟國的規定,無論是中國的釣魚島,還是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群島,還有小笠原群島,都不是日本領土。這是建立在反法西斯戰爭基礎上的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