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新聞說量產型的輕型巡防艦要改用雙船體,雙船體雖然甲板面積大,但吃水很淺,應該無法裝垂直發射器,這樣有比較好嗎?
• 增加甲板與戰系空間:改為寬達 21 公尺的雙船體後,能提供更寬敞的甲板與內部艙間,便於配置數量更多、機動性更高的防空飛彈與相列雷達。
• 改善低空預警能力:相較於小型沱江艦,放大後的雙船體具備足夠高度來架設更長的主桅杆與高功率 3D 相列雷達,能大幅延伸對低空掠海目標(如無人機或反艦飛彈)的偵測與預警時間。
• 維持自持力與作戰彈性:相較於小型快艇,2500噸級的雙船體載台具備更好的遠洋自持力與物資儲存空間,可執行較長時間的伴隨監控與防空任務。
雙艇身吃水淺,如水面上結構過大過高容易造成船身重心偏高,使其在惡劣海象下安定性偏低,所以想要增高雷達/偵蒐裝備的桅杆,在雙艇身上有其限制
用作近岸巡防是不錯的選擇. 對中華民國來說也是唯一能做的選擇. 坦白說, 當海空軍差距已經來到十多艘巡防艦也不能逆轉的時候, 做大船只是浪費. 還是躲在陸基防空導彈下生存機率比較高. 所以帶不帶垂發也沒差.
應該把所有信上帝的人送去見上帝. 把所有相信著主的國度會來臨的人送去主的國度.
遠洋船艦的標準不是只有很高的續航力及負載,船體的結構強度,耐波性(抵抗惡劣海象的能力)及乘員的居住舒適性也是重要的依據。能跑到離岸200浬作戰和能在離岸200浬以上持續作戰是不同能力
這是標題"為何麼量產型的輕型巡防艦要用雙船體?".....本就不是用來執行遠航與長時間任務,巡防艦功能自然是巡邏與防禦領土,又不是驅逐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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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後序的系列艦一直有針對上下搖擺(此為雙艇艦先天缺點)問題進行特別的修改設計,但新設計抗搖擺的結構又有操作時震動及聲響過大的問題(嚴重時會干擾雷達及聲納操作),使其在軍方內部一直有異音說其並沒完全優於被取代的錦江級巡邏艦
如果真要採用雙艇身做為艦身設計,因台灣週邊海域海象特性的關係,那必然要花費額外的精力去處理沱江艦所遇到的問題(目前的解決方案並沒完美解決問題),而額外添加的設備又會減抵雙艇身甲板面基大的優勢
所以最後還是需要軍方仔細評估作戰需求(防空?制海?還是反潛為主)及操作環境是否適合雙艇身設計,還是要採用傳統艦艇設計才可?否則不適用的設計是無法發揮戰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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