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11072002 wrote:管理單位還沒有善盡責任之前,別妖魔化登山客,台灣需要成熟一點的登山管理單位。 管理單位沒善盡責任??張先生要上山前,警察有勤導其不要單獨上山...登山出了事,消防隊本著救人的義務,也很盡力的去救援~~搜救是義務沒錯,但警消不需要負擔"完全"責任!!沒有人妖魔化登山客~~~只有少數不負責任的登山客會神(妖魔)化自己!!!台灣需要成熟一點的登山管理單位~這點我不反對!!畢竟台灣山林地形眾多,本來就需要更好更成熟的權責單位來管理!!但在有"成熟的登山管理單位"之前...是不是請登山客多保護,重視自己的生命!!冒險犯難不是用在這裡~~~~登山只是一個活動,風險自負,而不是出事了要人家負全責!!救得到好像是應該的,人物力出動的費用能不付就不付~救不到,你就慘了...賠死你~~~
achihemi wrote:台灣需要成熟一點的登山管理單位~這點我不反對!!畢竟台灣山林地形眾多,本來就需要更好更成熟的權責單位來管理!!但在有"成熟的登山管理單位"之前.....(恕刪) 練了20年都還沒成熟,我覺得要多施加壓力多點新聞才促使台灣被動的公務員做更好的規劃對那些坐辦公室的高官來說死的不是自己人,類的也是基層都是以擺爛無敵的心態在做事,要何時才是有"成熟的登山管理單位"之後
說到制度缺失,到處都是,全部都來申請國賠好了殺人犯出獄再犯,原審法官、獄政人員,也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吧~有悔意?可教化?~~之後出獄再犯,你不用負責??出張嘴誰不會,這才是標準的 坐辦公桌 不知民間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