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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只知被警察抓到開單若行駛速率超過時速 25 公里者,則將處駕駛人新台幣 9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而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將處所有人 1800 元以上、5400 元以下罰鍰 謝謝
ps:我的儀表板時速是到60多,應該除了換裝置盒解除限速外另外還要換大容量電池否則續航力會降低很快沒電要充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10/2313558.htm
但我又網路上查到這一段法規:
11月1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須掛牌才能上路,否則可罰1200到3600元,且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年滿14歲才可騎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交通部也修訂相關型式安全審驗辦法,針對時速等控制器列為審驗項目,並可到經銷商實車查驗,杜絕改裝超速問題,違者可停止生產和銷售車輛。
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和肇事問題不斷,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須掛牌才能上路,且須強制投保汽機車責任險。針對沒有領用牌照行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將可開罰1200~3600元罰鍰;此外,「微型電動二輪車」也明定14歲以上才能騎乘。行政院日前宣布,相關新制將於11月1日上路。
若新制上路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則要在新法上路後2年內檢驗掛牌,否則最高也可罰3600元罰鍰。另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若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者,最高可罰5400元
我家車子才買4個月且當初車行有給去監理所檢驗掛牌,那應該是每年都必須去當初買的車行驗車吧? 不就可能被車行舉發開罰單或車行已不肯幫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