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680705 wrote:確實是違規但這是住家,該法令不符人民使用收益,應提倡修法,開放住家騎樓停車。該檢舉達人其心可議 雖然我不支持修法修成騎樓可停車,但提出討論怎麼修法是值得鼓勵的。但是現在法規就是規定不准停,如果不去取締,有誰去重視我們的法規,就像柯P說的,中華民國法律還有尊嚴嗎?不取締,再過三十年法律還是不會變,大家還是照停。當隔壁鄰居乖乖的每個月繳四千停停車場是白癡嗎?
qwert2426 wrote:究竟是誰在檢舉,住戶說他們曾經埋伏想逮人,但徒勞無功,氣得拿紙板遮住車牌,但交通大隊說,只要檢舉達人沒毀損車輛,可以掀開拍照..(恕刪) 所以是要抓來痛毆一頓嗎?莫名其妙的台灣人,見笑轉生氣,敢停就別怕被檢舉,丟臉
那如果車停在車庫裡面,結果因為路邊沒有畫紅線,有人來停車也不留電話,不留聯絡方式,打電話給警察,警察說聯絡不到車主,打電話給里長,請里長廣播,里長說沒在辦公室,然後自己要急著外出,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要如何解決比較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