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中監理所驗車,鹵素燈殼裝Led, 闖關失敗,驗車人員:指著桌面一疊紙說,這些都驗不過,外面業者只會賺錢說能驗過,造成他們困擾且說:上級指示,不給現場調整我只有乖乖,換回去驗(因為覆檢只有一次機會)
chien04 wrote:最近台中監理所驗車,...(恕刪) 就如同我文中提到一樣,沒切線就不用考慮,調整方式網路上有不少可參考的文章,我買這組來裝是就圖這個切線而以~裝上去不用什麼調整就很完美~只是不夠亮
不要等到驗車單來才去驗,自己去用設備變更這項去驗設備變更應備證件:異動登記書2張。行車執照。辦理時有效期間逾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車輛改(加)裝設備,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檢附變更應備證件。已領牌照車輛改裝為身心障礙特製車需另檢附下列:身心障礙鑑定證明。政府登記合格之汽機車修理業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領有工廠登記證,其主要產品包括殘障車輛裝配、承修等業者證明。改裝說明書(機車部分除改裝為輪椅直上式之殘障子母車需檢附外,其餘免附),其內容包括:改裝說明圖(須有牌照號碼、廠牌、型式、出廠年、車身或引擎號碼、車主資料)。改裝部位及方法(含改裝零件及材質說明)。改裝日期。改裝廠商負責人、改裝者之簽章。經檢驗合格後准予變更登記為身心障礙特製車,並應於行車執照上記載特製車改裝部位(改裝部位之文字得在車主名稱欄後註記)。申請辦理地點: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檢驗室繳納變更檢驗費,辦理車輛檢驗;經檢驗合格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登記。收費標準:大型車(含曳引車)檢(覆)驗費新臺幣600元。小型汽車、拖車檢(覆)驗費新臺幣450元。機車檢驗費新臺幣200元。汽(拖)車行照費新臺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臺幣150元。檢驗不合格車輛於翌日起七日內第1次覆驗者(次係按日計,同日不限次),免繳納覆驗費;餘均仍須重新繳覆驗費。請注意最後一行 ..同日不限次,沒過,開車到旁邊調整,當日給他驗到好在離開我自己也用設備變更去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