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kton wrote:
來說說不同觀點~
一、急速只有105 km/hr,速度太慢上不了高速/快速公路,續行又只有300 km,真上了高速/快速公路,續行會大幅減少,代表這車只能在市區行駛與短程。
二、想要遠行就再買一台一般車,那就要負擔兩台車的停車問題,如果家裡的車位只有一個要停哪一台?會買這車的會願意再負擔一輛車的汽車停車費嗎?是租個車位停它,還是再買一個100萬車位停這台功能受限的車?
三、台灣人就是希望一台車多功能,別人可以的我家的車也都可以!
四、有能力負擔兩個以上車位的人家誰要買這種車?
我同意這位大大說法
這種車定位就是短程純市區用,如果住在北市都會區的話
買一個停車位,可能比買一台車貴很多
鄉下地區停車方便的地方還可這樣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