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造國內汽車產業、銷售商及消費者三贏局面,我覺得政府可參考以下做法:
一、逐步降低汽車進口關稅並配套汽車貨物稅調整方案以減低產業衝擊:汽車進口關稅如一次降至零關稅恐衝擊國內汽車產業,一時之間可能造成車廠或零件商減產甚至關廠,影響從業人員生計,如能逐步降低關稅並輔導產業轉型,提升競爭力,並配合汰舊換新折抵貨物稅(現行貨物稅為25%、30%),由現行5萬元提升至10萬元-20萬元不等(視車齡而定,超過20年老車最高可折20萬元),以增加消費者汰換意願,以維行車及用路人安全(台灣目前車齢逾20年老車超過100萬輛),如此仍能維持國產車競爭力,因進口車車價高,如以進口200萬元車款計價貨物稅為50萬元(貨物稅只抵免20%),以國產40萬元車款計價貨物稅為10萬元(等於貨物稅全免),國產車仍較進口車優惠,如能促進消費提升銷量,政府稅收未必會減少。
二、轉型汽車產業,如結合科技的電動車或客製化特殊用途車:如與美國談判後汽車關稅須降至零關稅,也未必是壞事,因有競爭才能逼迫產業升級,但政府應提供資源協助產業轉型或創新,如一味的保護汽車產業,永遠都無法提升國際競爭力,只能內銷無法外銷又怎能把餅做大,政府及國內汽車產業應有遠見,惟有提升競爭力增加產品不可取代性才能行銷國際,台灣號稱科技島,電子產業獨步全球,如能複製至汽車產業,科技與汽車結合,或以少量多樣的客制化特殊車輛(如客製化露營車)為發展方向,能滿足消費者的各種需求,只能找台灣下單,又何須怕外國對我課關稅呢。
以上是個人看法,不知各位有何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