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拍攝台北車站遊民街友

azo2ka wrote:
請問第3點跟第1.2(恕刪)
沒矛盾啊
公共場合你要怎麼拍都沒問題
就算是要放到網路上也行,只要沒有刻意去詆毀對方就行
不過對方如果不想被公開,可以要求你撤下照片,但刪不刪不是他能決定
又如果你想把照片拿去賣,那有營利行為,本來就需要被攝者的同意
 
就像PTT的表特板,一堆人在公開場所拍了妹子上傳公開,只要沒有附加文字去評論詆毀,絕大多數都是沒問題的,當事也能要求說不想被公開,那照片就會被下架,至於原始的照片,也無從要求他刪除。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樓主一開始就主觀認定,“台北車站是公共場所,所以我想怎麼拍就怎麼拍”

根本有問題的說法

1,不是所有的公共場所,都可以隨便讓人想怎麼拍就怎麼拍,當然還要看入鏡頭的,有什麼東西

舉個比喻,今天假如有個重要的外國使節,行程秘密,要經過北車,隨護也會阻擋讓人照相,你能說公共場所想拍就拍嗎?

遊民是弱勢團體,你不怕他們,被你輕視而已

2,你主觀認定北車是公共場所,可是北車有貼告示嗎?其實沒有,是你自己腦補的

日月潭,墾丁,淡水,台北街頭…到處都可以是景點,你能台北街頭就隨便照人嗎?台北街頭也是公開場所啊!

台北街頭你不會隨便對著人拍照,因為你知道這樣很沒禮貌,可是面對遊民,你就覺得沒禮貌也沒關係了,是吧?

haiyuanliu12 wrote:
我的攝影權利,
就不可以受到剝奪。

當你認爲“我的攝影權利,就不可以受到剝奪。”時,
被攝者也有”
我的不被攝影權利,就不可以受到剝奪。”的感受,
將心比心吧!沒有人願意流落街頭的。
haiyuanliu12 wrote:
今天我出差到台北火車(恕刪)


你幾歲呀?

我是比較好奇你想拍攝遊民的心態

你覺得這根本是「首都奇觀」,就順手拿出手機

若有人在公共場所看到你,也剛好認為是「首都奇觀」,就順手拿出手機,想留下幾張「見証性的畫面」

你OK嗎?

對了,你是台北人嗎?
其實建議可以問問看遊民「我要拍車站,麻煩你們借過,免得拍到你們」
看他們怎麼回答,如果他們不借過,又不讓你拍到他們,
這樣感覺他們問題比較大。
依據新聞媒體的處理方式
若有拍攝到臉要放網路上,記得打馬賽克,因為他們不是公眾人物
否則會有官司,之前有朋友寫新聞因為照片裡一個路人不爽
結果當事人因而提告,要不然大多數媒體都是接獲告知後下架照片
haiyuanliu12 wrote:
...(恕刪)

你摔車或是撞車已經很慘了,這時,一個人出現對著你拍日常生活意外寫真照你做何感想?
EVANEVE wrote:
將心比心吧! 你不了(恕刪)

都睡在那邊給人看了,是哪裡來的自尊心XD
haiyuanliu12 wrote:
今天我到台北火車站,(恕刪)


單純拍景是當然沒差
拍到陌生人的時候
通常的情況下是可以拍
但是當事人如果覺得人格權被侵犯
或被強迫
他還是可以主張刑法的強制罪,姑不論是否成立
或民法第18條人格權中的肖像權,請求刪除或撤下有他照片的PO文
但現實來講
讓遊民去法院遞狀幾乎是沒有期待可能性
所以
就端看拍攝者願不願意尊重他的意願了
創作有很多表達方式
也可以把臉模糊
或者看怎麼樣借位
換種方式表達"這個場所有遊民"

你可以堅持你的想法
倘若有人也抱持一樣的理由專門拍攝"公開場合喜歡到處拍攝的人"
如果是你被拍攝並且感到不悅
他一樣也可以用你的說詞說服你
我是覺得拍攝的時候
就像前面幾個回應的
將心比心吧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oxsoul/
liuchungwei wrote:
你摔車或是撞車已經很(恕刪)

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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