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制定排廢量標準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要求車輛在"行駛中"所排放的廢氣物必須符合規定。
至於為何檢驗不採用行駛中檢驗?
一是先以相信車商不會作弊造假
二是車輛太多執行有困難,而且檢驗時間及設備投入轉換成本給車主,也沒人願意付。現在檢驗費是450,若改動態檢驗,每一台每年收3000,請問有人要付嗎?(人力+時間+設備)
所以不要再用什麼台灣檢驗是才靜態檢驗,請問那一國的檢驗是每輛車每次都是採動態檢驗?
再講這種話,不是沒知識,要不就護航了。
還有誰說法官也會覺得只要靜態檢驗過就不違法的說詞了。
若這要,每個駕駛都是在駕訓班考照,所以我上道路就可以不遵守規則嗎?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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