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egalaffairs.gov.taipei/ct.asp?xItem=57185741&ctNode=53747&mp=120034相關案例已經有了, 支持樓主告消保官, 看福斯是要繳更多罰款, 還是停止刁難台灣極少數願意支持他們買他們車子的珍貴客戶...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指出,車商於消費者簽約前未告知相關保固條件,明顯違反消保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亦未載明保固條款,違反經濟部訂定公布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第6點規定;又原廠保證書約定於交車後,未進原廠檢查保養者,不提供保證修理之規定,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不得約定排除或限制交車時未能發現瑕疵之擔保責任。因此對代理日本SUZUKI汽車之金鈴汽車及其經銷商葳立汽車違反消保法第4條、第5條規定,未提供消費者正確、充份之消費資訊及汽車訂購合約書與車輛保證書相關規定違反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發布消費警訊,並已要求業者改善。
mikaboysmart wrote:有沒有換引擎機油,...(恕刪)有沒有換引擎機油,跟冷氣壓縮機的保固有什麼關係 說到重點了不符比例原則羞恥德國人第2家繼中華賓士縱放新竹區經銷商拒絕保養後又再一例德國人管理不良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