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向和運、中租迪和、格上或其他租賃公司租購Cayenne,基本上永業的發票是要開給這些汽車租賃業者,也就是說您向永業購買的車是含稅的價格,這進項稅(等於您免費送給租賃業者的錢,本例來說約16萬)開給租賃業者租賃業者可以拿來當銷項發票抵稅。 而您不但這進項發票的稅平白給租賃業者抵稅,租賃業者給您的月租金發票還要再外加5%的稅(雖然說是內含,但實際上是外加)。
A:請記得小客車的營業稅5%是無法扣抵的。
再者,租購能報稅的金額通常也只能是車價的70%(30%多為保證金轉購買金額)再外加牌照、燃料、保險與利息費用,這其中若是用購買也能提報牌照稅、燃料稅、保險費等,若要因為能夠多報利息費用而來租購,我覺得太不划算,以本例舉例如下:
A:所以您的購車成本也要將現金購買320萬再+牌照稅、燃料稅、保險費計入。
現金購買: 320萬,政府認列最高250萬,可以提折舊(5+1)年,每年折舊約42萬,提五年後(210萬)後殘值約剩40萬,若此時將車輛出售,公司須開2聯式發票,金額可自寫(越低越好),假如5萬,公司還可以提"出售資產損失"35萬,真正五年可報的費用是245萬。 只是時間來說比租購長了2年。
A:殘值剩40萬出售資產5萬會與實際市場行情差異太多而被國稅局.....稽核(因為國稅局人員也會詢問車輛市場行情;如果您要真正知道租賃與現金購買的差異要請租賃公司直接報5年租賃較能理解其中差異。
企業租購: 3年353萬,租金241.2萬(可報費用金額),比現金購買能報費用的部分還少,且須以353萬取得,反之購買只需以320萬取得,價差33萬扣除三年的牌照與燃料稅(約11萬)約22萬,值得嗎? 個人認為租購若是購買低於500萬以下的車是不會比企業購買車輛提折舊來的划算。
A:您的算法只是說明了購車成本在會計帳上的折舊攤提,可是租賃的租金發票可扣抵5%營業稅是$114,857可扣抵17%營所稅約是$390,514所以租賃來說您的實際購車成本應該是$3,530,000-$114,857-$390,514=$3,024,629
另外因為有許多公司是營業收入是書審,但是是繳固定稅額,做不做租賃真的就是見仁見智了,畢竟租賃公司已經將您的車從5+1的折舊加速到3年就折完了!
若有錯誤希望各位大大指證! 以上供參考!
A:另外切記!純租是屬於營業性租賃,依法可扣抵稅額,反之租購是屬於融資性租賃,依法承租方需做資產折舊攤提,如何能將融資性租賃(租購)轉變成營業性租賃(純租)節稅,歡迎PM我!
kuoyang66 wrote:
但若向和運、中租迪和...(恕刪)
A:另外切記!純租是屬於營業性租賃,依法可扣抵稅額,反之租購是屬於融資性租賃,依法承租方需做資產折舊攤提,如何能將融資性租賃(租購)轉變成營業性租賃(純租)節稅,歡迎PM我!
租購來說也是營業租賃,只要不符合以下一項,就是營業租購,我自己公司目前也向和運租購3台LEXUS(LS,GS,ES),是有方法可以規避的,只是過戶時比較麻煩,一次租賃太多台車也可能遭國稅局關注,所以這次Cayenne就不考慮租購了!
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2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號「租賃會計處理準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融資租賃,否則就是營業租賃:
(1)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所有權無條件移轉承租人。
(2)承租人享有優惠承購權。
(3)租賃期間達租賃物法定耐用年數四分之三以上者。
(4)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及優惠承購價格計算之現值總額達租賃資產帳面價值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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