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最近開始做一些甜點
還是新手所以都是一步一步照著食譜做
但很多時候還是有很多疑問想說為什麼要這樣做
最近想做布丁塔
看到書上這樣寫

請問為什麼要煮滾阿?

請問為什麼煮滾了 拌下去才不容易燙熟阿?
看網路上其他食譜都是寫說不要煮滾 這樣拌下去蛋才不會燙熟
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嗎? 謝謝大家!!
通常高溫的油或糖液一混入溫差過高的另一液體,則會產生高溫氣化現象,會噴淺鍋外而造成燙傷。
食譜寫錯了
不能煮滾
加熱到攪拌均勻就可以離火放涼了
冷卻到50度以下再沖入
要了解為何要加熱
這是為了溶解乳酪跟奶油
並且跟其他材料混和
如果是單純的布丁液就不需要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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