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注音符號,日本漢字都是利用古字來簡化漢字


tom7629 wrote:
謝謝你給這麼珍貴資料...(恕刪)



日本人打算廢止漢文教學的年代,關心台灣語的台灣報紙於1931年曾發表評論:

1930 〈台灣語使用問題〉,《台灣新民報》328號
1931 〈漢文科輕視政策〉,《台灣新民報》358號
1931 〈新竹州勢調查會又一產物—廢止公學校漢文科〉,《台灣新民報》361號
1931 〈全新竹州下公學校漢文廢止問題〉,《台灣新民報》364號
1931 〈廢止漢文—父兄開會表示反對〉,《台灣新民報》369號

假定1931年開始廢止漢文教學,那1931年的小學二年級以上都有學過或多或少的漢文,
到 1945年,也不過才14年,也就是說:1945年22歲(8歲+14年)以上的台灣人或多或少都有學過漢文。

語言不通,可以嘗試用漢文溝通;所以我認為你說的「出現嚴重的無法溝通情況」並不符史實。


skistosais wrote:
語言不通,可以嘗試用漢文溝通;所以我認為你說的「出現嚴重的無法溝通情況」並不符史實。
日本人打算廢止漢文教...(恕刪)


沒記錯的話,在1945年的時候,當時台灣人在教育普及跟生活水平上,其實是大幅超越對岸的。
你可以看一下: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72/85037/85038/6925135.html

這則資訊裡面就提到,有八成中國人是文盲。甚至有資料說是九成。
其實在那年代,別說東亞了,即使在美國,也很多人沒錢讀書。

即使沒有文盲問題,也存在著口語無法交流的狀況。
雖然看得懂漢字,但是誰會隨身攜帶紙筆溝通?

tom7629 wrote:
沒記錯的話,在194...(恕刪)


如果是指語言不通的漢字文盲與懂漢字的讀書人之間「出現嚴重的無法溝通情況」,
這我百分之百同意。

但我還是認為當年軍政府與台灣讀書人之間,並不存在「嚴重的無法溝通情況」。是
可溝通,但溝通無效。



tom7629 wrote:
即使沒有文盲問題,也存在著口語無法交流的狀況。...

當時的教育不可能像現在這麼普及,
基層民眾不識漢字也不懂日文的應該很普遍...

skistosais wrote:
如果是指語言不通的漢...(恕刪)


社會上的菁英分子,或者知識份子,應該是可以溝通。
但是即使溝通,還是有價值觀跟文化上的差異。尤其被日本統治了五十年!
cckm wrote:
當時的教育不可能像現在這麼普及,
基層民眾不識漢字也不懂日文的應該很普遍


1943年,全臺灣小學共1099所,小學生932525人。

臺灣人民的義務教育普及率為71%。(女生入學缺席較多,受「女人無才便是德」漢思想殘害)


大陸的簡體字方案,把不同的字簡化為同一個的,只有‘面’、‘干’、‘于’等少數幾個。文字是一種工具,簡化字可以讓兒童學習更快,成人書寫更快,提高文字作為一種工具的使用效率,硬要拿這個來反對漢字簡化,只能說別有用心,早就脫離了學術討論的範圍。

誰要是不服,咱們來比一比,書寫“懮鬱的臺灣烏龜”100遍

iantsai74 wrote:
大陸的簡體字方案,把...(恕刪)


我讚同你的觀點。不過「把不同的字簡化為同一個的,只有‘面’、‘干’、‘于’等少數幾個」並不是事實。
遊游範范適适塗涂樸朴製制......多著呢。
ronnyshiny wrote:
有一次我和一個正在學中文的外國人聊天,他說簡體字對當年在大陸提升識字率,掃除文盲幫助很多,但我回他說,當年台灣光復時,全台灣幾乎沒人會中文,幾乎全是中文文盲,但教繁體字,也不會讓台灣識字率低於大陸,但外國人說繁體字筆畫多,一個當時幾乎全是中文文盲的台灣是怎麼學起來,我就問你們外國人是怎麼學寫中文,他說就是一筆一劃死背,我說你們中文課本沒教部首,形聲字等那些造字原則嗎?,他說沒有,可見好的教育制度,才是掃除文盲的關鍵,和簡繁無關


這個問題我以前回過,好像被管妹砍了,再說一次。

如果是一般情形下,對兒童進行9年或12年義務教育,那麼差別確實不大。

但1950年代的中國,教育部門要解決的是幾億文盲成年人的掃盲問題。

成年人不可能有9年或12年不用工作專心學習的時間,只能利用工作閒暇來學習識字。而且成年人記憶力不如兒童,又有很多生活問題需要處理,如果掃盲班耗時太久,會有很多人失去信心而中途放棄,掃盲失敗。

所以當時的掃盲班,目標是這樣的:一個成年人經過一兩個月的業餘速成培訓,認識幾百個漢字,能讀報紙、寫信、會簡單的加減乘除。有了這個文化基礎,一個人就有進一步自學其他知識的可能。

因此,推行簡化字,讓一千多個基礎漢字識別、書寫起來更容易,是當時推廣掃盲的必要條件。

你說好的教育制度,才是掃除文盲的關鍵,和簡繁無關。這就好比你跟我說,一大匹布料,做成華美的衣服,穿起來更氣派。但我衣衫襤褸,只想趕快把這匹布裹在身上以免凍死。你說的很正確,但對我來說全無意義。
新古蘭森 wrote:
至於筆劃數多和少哪種容易閱讀,我手上也沒有充分的證據,只是在和版大進行探討。...(恕刪)

就這件事而言,我可以舉一個例子:用簡體字印刷時,可以用6pt字號,閱讀起來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是繁體字的話,這麼小的字體,一些筆劃太多的字已經很難閱讀了。


moriarty1 wrote:
推簡體字把同音字併成一個字, 從文化上和科學上就是錯誤, 它造成混淆, 脈絡的消失, 和符號本身脫節.

例如, 髮就是髟部, 和頭上臉上的毛有關的, 一看就知道. 給併到了'發'字. 和 '發' 混淆了, 和同伴失聯了, 原本符號的意義消失啦. 純粹就是近似音而已. 要這麼搞, 中國字不如全面拉丁化. ...(恕刪)

身為大陸人完全沒有這方面的困擾。事實上,我大約到初中(國中)階段才注意到‘发’字對應兩個不同的繁體字,但我從來不曾有過“哎呀這裡的‘发’字是什麼含義”的困惑。因為我從小學寫字起,“发”字就是有兩種含義的,閱讀時自然而然就會根據上下文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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