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弟因為有長期慢跑的習慣,因而需求手機輕薄、防水,3月買了這支手機使用上都很愉快, 一直到7月手機正常使用當中,發現GPS突然無法使用,幸好仍然在保固期內,小弟於7/2欲將手機送修,因而先將SIM卡拔除,想要安裝至另一支手機。
2.不料SIM卡槽拔下來的時候,卡槽勾住裡面的腳針,我調整了一下位置再拔,不幸卡槽腳針斷了一根(腳針總共有4根),小弟再將SIM卡裝回手機時,就發現SIM卡無法讀取。
3.7/2當天將手機拿去SONY市府站維修,小弟跟維修人員說要維修GPS無法使用以及SIM卡無法讀取。(我承認這次我是小弟的錯,沒有誠實告知腳針是我弄斷的,這點我事後有跟SONY認錯。)
4.大概7月5號,維修人員來電說手機必須送回工廠維修。
5.7月9號左右,維修人員來電說SIM卡卡槽壞掉是人為的,必須要自付費用3,200。我當時想GPS仍在保固中,原則上應可免費維修。只壞了SIM卡,要收3200,我當場表示無法接受。
6.小弟跟維修中心說卡槽腳針雖是我弄斷的,但是我是在正常拔除的狀況下,卡槽腳針斷裂,我認為有產品設計上的問題,然而SONY卻把全部責任歸責於使用者,我認為不合理,維修人員回覆若是小弟認為產品設計不良的話,要自行致電SONY客服中心反映,
7.因此小弟立即去電SONY客服中心,接聽的服務人員應該不是本國人士,對於小弟反映的問題,他仍堅持必須自付費用,然而最後仍有禮貌的回覆小弟將會把這個問題上報,再回覆。
8.7/15維修中心的維修人員來電,表示我的手機已經放在那裡很久了,要我回覆到底要不要修,小弟跟維修人員表明,SONY客服還沒回覆我處理結果,我無法決定,然而我想SONY客服過了一星期還沒回電,應該是已經決定要我自付費用了,小弟也想說不要再把手機放那麼久,還是會需要使用。因此我跟維修人員說,只要幫我把GPS修好就可以,SIM卡槽我自己去外面修,因為外面的維修站報價只要600元,SONY報價要3200。
9.維修人員此時表示,無法同意小弟的做法,因為GPS壞掉要換主機板,SIM卡槽壞掉也是要換主機板,因此不能只修GPS,還是堅持小弟要付3200,才可取回手機。
10.小弟這時感覺若依維修人員的說法,則原本在保固期內應該可以免費維修GPS的費用,現在因為SONY單方面認定卡槽壞掉是小弟造成,因此即要小弟負擔更換主機板的費用,那麼原先免費維修GPS的費用,不就由SONY轉嫁的小弟身上嗎?那麼保固的意義何在。
11.補上維修單照片一張 , 手機是今年買的 , 只是因為當時沒有帶保證卡,所以snoy就以出廠日算起保日,然而還是保固期內。
11.小弟再跟維修人員溝通,維修人員再表示GPS壞掉,有可能是我把SIM卡槽弄壞所造成。如此本末倒置,小弟是因為GPS先壞掉,為了要維修的緣故,才拔下卡槽,因而卡槽腳針壞掉在後,GPS壞掉在前,根本不是維修人員所稱GPS壞掉,是小弟把SIM卡槽弄壞所造成,如此的推託之詞,小弟當場表示無法接受。
12.小弟再反映,維修人員即表示,不論原先保固的範圍如何,只要消費者後來弄壞任何一個部分,原先的保固即無效。也就是說,如果今天GPS壞掉是在保固內,消費者原先可以獲得免費維修,然而只要你再還沒維修好以前,不小心弄壞其他任何一個部分,則原先有保固的GPS就變成沒有保固了,消費者就應該要自己負擔所有的費用。這樣好像與保固條款約定不同。
13.小弟還想再跟維修人員反應,沒想到,維修人員就把小弟的電話掛掉。
14.7/17維修人員再致電給小弟,說工廠不願意讓手機留那麼久,要我馬上決定修不修,當然還是要自己付3200,小弟這時候已經不想再跟他們爭執,就跟他說那你把手機退回好了。
15.以上,就是這個案子的始末,小弟想要了解的是,一般的手機保固維修,真的是像SONY所說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