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c8888 wrote:所以結論是樓主「不要這個帳號了」?所以自我引爆? 一個申請剛超過6個月~發文數11篇~積分1分的帳號~各篇文章卻能夠對於各品牌(SONY、HTC、三星)創造1萬人點閱數以上的傷害.已經很有效益了~爆了何妨?(甚至還可以申請改名呢)
發文詢問~購買手機~發文不到30分鐘完成不可能任務?樓主嘛幫幫忙.......好歹帳號換一下好嗎?現在證據都被拍下來了......是要拜託管妹刪帖還是刪我們回覆文?如果我是行銷老闆.......一定馬上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