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kuan wrote:
這案例是因為告訴人提...(恕刪)
這篇文的重點在於自青,不是在於法律不法律,hinet追查到我舊公司,那並不能叫直接證據,那只能叫間接證據,跟劇間接證據,警察與法官提出合理的懷疑,假設我們公司有人偷偷玩天堂,盜人家天幣,同樣的現在網友提出那麼多構成合理懷疑的間接證據,有心的經營者不也該提出自清的證明嗎?大家看到的只是一篇沒重點的切割文,話說回來,我還真想了解,為何同帳號可以多重身份,似乎從沒說清楚吧,更不用說其他一籮筐的疑惑吧?
世界的轉度 wrote:
本來不回了,不過看你們講到站方,我有個疑問,麻煩樓主解惑
前一陣子華擎也發生類似的事件,三星運氣差了點,如果他是台灣企業,那這次應該會安全過關,不過三星的戰鬥力真的超強,我們不只一次的抓到三星在討論區進行活動,也透過01的廣告代理商轉達請對方不要來01作這種操作,得到的回應是很有禮貌,但是對方仍然在檯面下持續奮戰,對工作如此執著的精神倒是值得敬佩的。
事件一爆開的時候不瞞各位我還滿開心的,想說終於啊,應該會有人重視這個議題了吧……
以上擷取自蔣大發表的聲明
請問依你的高見
蔣大對於暗黑行銷的曝光到底是"開心"還是"可惜"?
因為這兩段話怎麼看都覺得意思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