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生一起 Note 7 引發火燒車意外

farside wrote:
而且已經說召回還繼續使用,根本是蓄意
如果放在身上爆炸身亡,會被判定為自殺

我記得今天的新聞報導中有提到,車主說那支手機才剛換新機,才買4天而已.若時間往前推,買了一二天後三星就發佈要召回,若沒人通知,消費者不一定會知道.而三十五起爆炸應該不是一二天的事了,應該很多天累積而成的.怎不在爆炸二三起後就先要求暫停銷售?反而在怪消費者蓄意買來燒車的?
三星發生這樣的失誤 真的應該讓他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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