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部分常上01板眾應該很清楚現在記者抄新聞的來源已經逐漸由PTT流向各大論壇01又是其中首屈一指 PO在這如果反應熱烈要成為新聞並非難事這客服人員回答太離譜 即使消費者在不知情狀況之下拿到被掉包拆裝零件的手機也不該在第一時間就指責消費者 似有急於推諉的情況對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絕非好事建議樓主如無法順利解決 盡速找消保官或是消基會處理操作媒體不是不行 不過成效是好是壞就很難說了(有興趣可以看看侯文詠靈魂擁抱一書)消保法和民法可援引條文者眾 端看台端到時要如何運用而已必要時還是找律師諮詢一下以及時保護自己的權益至於其他認為買手機就好像換了另外一張身分證的討戰文大家就自行忽略吧每篇都要認真那天天泡在01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