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even wrote:
連署的人立場很薄弱....(恕刪)
我只強調"消費者權利",這是消保法所賦予的權利,若您想放棄您的權利,請便!
但請不要把別人都當成貪小便宜之輩,想要護航,想個更好的理由來,胡亂指控,凸顯您的水準

我們向來忽視自己的權益,以至於廠商一些QC不良的商品都能搶上市,先賺一筆再說的心態令人生氣

但這樣的心態來自於哪裡?消費者長期以來的縱容恐怕就是主因.
小弟收入不多,對許多人來說,兩萬元或許沒甚麼,我卻要考慮很久,所以絕對不會白花錢去買明顯有瑕疵的商品,就算事後送修再怎麼熱心...
這次三星能在上市前緊急處理是值得讚賞的,但一碼歸一碼,我只想表達維護自己權益的想法,就算最後沒有任何結果,至少讓廠商知道有消費者是在乎的.
有人提到螢幕面板和背蓋不能相提並論...確實...因為瑕疵背蓋不會影響使用,拿在手上根本看不到,但螢幕面板卻是直接呈現在您的面前,更何況,就是因為價錢相差大,更讓人

三星大可先搶上市,再以新的背蓋更換,反正是可拆式的,消費者可以自己更換,甚至再多送一片收買人心,何樂而不為?何必甘冒可能被告的風險臨時喊停,或許這點其他廠商可以多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