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於去年10月於通訊行購買了一支全新的三星S2,期間因買了其他更高階的手機,便把此機放入防潮箱保管,中間有時測試app時偶而會拿出來用,也都很正常,今年9月多因為朋友手機掉了要借一支手機暫時替代用,便想把這支S2拿出來借他用,結果就發現內層液晶有疑似碎裂的細小痕跡,上網爬文發現有些案例也是外層觸控層沒破,案例1 案例2,後來一位自稱全三星客服,只有一位他姓陳的主管陳先生跟我聯絡,表示他們收到我的手機後,發現我的手機有被拆開過,且內部有缺少零件,所以他們無法處理,我說不可能,因為我的手機是買全新的,而且在這之前,我沒借給任何人用過,而且你們的手機,不是在螺絲處都有貼一張防拆的易碎貼紙,他說有,確實您的貼紙是完整的,但是有可能是您用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把它移除後,拆開話機,再貼回去,聽到這裡,我整個火都上來了,我說,所以你們公司都是這樣質疑客戶的嗎?今天如果我有這個技術,動這些手腳,那我何必請妳們幫忙修,我自己修不就好了?後來她說要再幫我反映,我也跟他要求,如果你們沒辦法幫我保內處理,麻煩把你們質疑是客戶自己做手腳移除保固貼紙,但又沒有辦法證明的這部分,以書面的方式回覆給我,他說可能沒辦法按照我的意思,但會幫我跟公司反映看看,在回電給我,我也沒跟他押時間,只說盡快就好,當時這通話的時間約是10/19,到昨天11/2我都還沒收到消息,於是去電客服詢問,很幸運的剛好當時值班主管就是這位陳先生,我便問他為何遲遲沒回電?他竟告訴我說,先生不好意思,我沒有要回您電話,我們是在等您的回覆!!!!!,當下我馬上把上一通電話的通話過程告訴他,他才好像回憶起來,當然,免不了又被我訓了一頓,後來因為實在沒辦法跟他溝通,所以講到氣憤之處,我就把電話掛了,而且台灣三星電子公司,目前對我這個客人,就只有他跟另一位劉姓主管,可以跟我聯絡,我曾要求請其他主管跟我聯絡,他們也沒辦法做到,這麼大的一間公司,對於客戶因為無法跟客服主管溝通,居然連第三位主管都派不出來,這就是它們的服務品質,給各位網友們參考。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從事過客服工作的板友,如果有,我提出以下幾點的想法:
1.身為一個一線接聽電話的服務人員,如果跟客戶約定好要回電,沒回電,我想就很嚴重了,更何況是一位"客服主管"答應一位已經有情緒的客戶?而且客戶提醒他時,他還反嗆客戶,我們是在等您的回覆,而不是馬上跟客戶道歉說:X先生,抱歉,確實是我疏忽到了,沒及時回您電話?這樣能當到主管?我真的替他及台灣三星感到汗顏。
2.這位主管在服務過程中,喜歡打斷客戶講話,搶話,而且當他發現他搶話時,還不會馬上跟客戶道歉,說:X先生不好意思,您先說,而是繼續講他的,我不知道該公司的客服中心有沒有評分客服人員與客戶通話時的禮貌及電話禮儀的單位,如果有,我想他們都在打瞌睡,不然就是這位陳先生,可能是空降部隊或有背景,因為他當到一個客服主管,居然連最基本的電話禮儀都不懂。,昨天光是針對他搶話這件事,我就教訓了他約5分鐘,因為之前幾次我們通電話時,我就已經跟他說過了,我是客戶,請您尊重我,先讓我講完,您再說,他還是毫無改善。
3.之前也曾經買過HTC的手機,遇到過幾乎一模一樣的情況,但是HTC的客服不是質疑我自己拆過手機,反而是貼心的問我,手機在哪裡買的?有沒有購買證明,他們幫我查詢看看,我的手機是不是買的時候就買到二手機還是有問題的機子,我相信三星產品的工藝水準及硬體規格,目前為止可能領先HTC很多,但是客服的品質跟對客戶的態度,危機處理的能力,可能不到HTC的一半水準。

2012.11.5 更新 感謝各位版友的熱心建議與回覆,已有跟蘋果日報聯繫,蘋果跟我的律師都建議看該位陳主管今日是否有回我電話,及回電的態度及後續處理方式,再決定是否將音檔公布,請各位網友見諒。
另外有網友詢問那張易碎貼紙看起來皺皺的,老實說實際看沒那麼皺,應該是因為相片像素高的關係,然後之前有一次朋友給我一個金屬背蓋,再裝的時候,好像有不小心碰到一下那附近(印象中是這樣),因為根本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所以沒特別留意,特此說明,謝謝!
2012.11.6 更新 11.5日下午台灣三星電子及與本人聯繫之主管陳先生,在未經本人同意、或知會本人之情況下,將目前這件維修爭議的S2寄回本人家中,因本人未接獲任何通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該話機疑似被當時正好送貨到本人家中之另一家公司送貨員簽收冒領,(當時本人在上班不再家,家人亦表示今日沒有簽收到本人之包裹,但當時的時間點家裡的外勞好像有印象有兩個送貨員在門口對話)目前該支話機下落不明,因該支話機目前對蘋果日報、消保官來說,屬於證物,據本人律師表示:依據刑法第32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若以上狀況成立,本人將至警局報案,務必讓如此草率對待客戶已經是證物的話機的台灣三星,對此事作出合理說明及處理。
因目前話機遺失,故蘋果日報建議本人先處理話機遺失問題,因無話機當作證明PO出照片於報導中,它們的報導就失去客觀性。
以上所述,本人願負法律責任,與三星客服溝通過程,皆全程錄音,若文字敘述上有讓各位網友不舒服的地方,先在此道歉,還請見諒,並請理性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