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的諸公 請問 你們停文的標準為何???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17. 於PDA或手機版面發表抱怨文章或維修文章未附圖及單據,文章會直接移除不另行通知 。

[公告] 智慧型與傳統手機各版面發文公告規則 (2012年11月7日新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1&t=3036682

您好,由於 "智慧型與傳統手機各版面"發文公告規則" 中有明定:

"即日起於智慧型與傳統手機各版面發表手機抱怨文或是故障維修文章需附上手機照片或是送修單據"...

這是您在【現在千萬不要買HTC NEW ONE(新一)品質不良也拿出來賣~~】一文中
提出的條文 該文於5/26-21:11 發表 您在5/27 10:36將其停經

那【NEW HTC ONE 僅剩WIFI功能(當機/不能通話)】該文於5/24 11:28發表
於四天後才放上所謂的維修單上來 請問 於本網站的條文 有無觸犯??

如果有 為何文一 能夠即時處理?

如果沒有 為何文一 需要處理呢?
那是不是代表 我也可以 先將抱怨文寫得舖天蓋地
也不需要發文後附上維修單 等三五年後 我再補上???
或是三四天後 等我找到相同可以交代得過的維修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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