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6不可能是日班新水....
而且想也知道每家公司剛進去都會要你簽署有1-3個月的試用期合約
試用期同等於算打工,福利比照正式員工,公司要你走人,你就要走~
很多人都是不看那些合約有錢領就好了...
3萬6要是日班大家都搶進去做唷!
實習生對企業來講根本沒幫助
就算上手了,了不起1個多月上軌道
暑假後還不是回學校上課
公司就變成又缺人手...
試不是又要重新找人在來重新訓練新手
PS
2年前我也是應徵某家科技公司
分到的部門結果給我的印象就根本不一樣(雖然面試有講過,也跟事實上差太多了)
當然最後老鳥還是會欺負菜鳥(拿同梯的跟我比,問同梯的他也說教的一樣)
最後我也是做的有點不太爽,
有一天放假剛好騎車雷殘
手肘還有縫3針,
不知道是不是醫生醫術太高明了,好像不到一個星期就說要拆線
拆線後傷口又裂開流血(我媽說的)
最後醫生還說在休息2-3天可以去上班了
聽到我就昏倒,手都不能彎,要搬差不多5-10公斤,怎麼搬
課長就打電話說有同事看不下去叫我走人
我問是哪個同事說的,結果那個課長直接烙話說是他講的(心中當然就不爽)
之前講的跟後面講的都不一樣(原本已經電話中講說手肘縫3針要請假,也答應說休息到我好再來上班)
隔天就去辦離職,就要給課長簽,他才看到我傷的很嚴重
後來他是有要准假給我放的,感覺上是想挽留,最後我選擇離開
為什麼選擇理開理由很簡單
如果懷疑我生病是造假的話,可以說叫我到公司先辦一下請假手續,
就可以出真假,還需要拿其他藉口叫人辦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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