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元買的是使用權不能轉賣,要注意喔~1950元你啥都沒買到,只是戰網服務費

二林小毅 wrote:
小弟是買99元包到目...(恕刪)



1950元.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煥仔 wrote:
還有,你舉的隨機win7 或winxp

我現在是要連主機一起買給他,並沒有分散的狀況產生阿..
我1950元買的也只是序號而已.


就如同你所說的…
windows7隨機版綁定主機…

星海2序號綁定mail帳號…
那你要賣給別人,就連同你的mail帳號一起給對方…
把mail帳號的個人資料先改掉不就好了= =
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煥仔 wrote:
簡單的說,序號的所有...(恕刪)


一大早就有好有趣的文章XD

---

或者是像

一種無月費的ONLINE GAME
代理商有出"騙錢VIP包"
此VIP序號註冊後~
就跟帳號綁定
你無法把此帳號轉讓

然而
你想要轉讓此VIP
你就必須把整組帳號一同轉讓

這樣想有比較平緩些嗎?

雖然這樣看來
對消費者不太公平
可是沒辦法
暴風雪也是為了保護自己利益

---

PS 你的頭像 會照成韓國人的憤怒XD
我也有看到這篇新聞XD

煥仔 wrote:
二林小毅 wrote...(恕刪)


其實你在這裡問,也算是白搭
如果你覺得這樣的方式不合理
一則找消基會
二則鬧上媒體
三則去法院
相信可以有效解決你的困擾
無善無惡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
說明書第21頁第7項 或是安裝時候的eula都有說明這一點
當你安裝時點下 同意
就表示你同意他的這個要求
跟你舉的車子的例子不太一樣
他一開始就有跟你說好他只是授權
而且 你也同意了
就法律上來說
暴雪公司沒有任何問題

煥仔 wrote:
你一開始就說租房子,...(恕刪)


這也跟隨機版的WIN 7同樣意思不是嗎?
那也只是買個授權序號而已!
OS本身網路也是一堆阿~

現在要出售這個WIN 7是不是連電腦主機也要一起賣?
難道可以說電腦留下來,只單單給對方隨機版序號嗎?
以前就是這樣了吧~~~

因為這樣抓到作弊的人 直接砍序號~~被砍者無力回天 上訴無效~

結論 爽
你對軟體所有權/智慧財產權的概念錯誤了

這是用於所有的『軟體』包括音樂等智權軟體

當你買了一張光碟,你只對『光碟』這片媒體擁有所有權

光碟內載的軟體,你只有『(個人)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對沒有所有權的東西,是不能復置或用以牟利 例如音樂、影片等公開播送

對於光碟你有『轉讓』權利,對於內載內容.....可能只能循合約對你的授權範圍了
此遊戲軟體為拾取後綁定~ lol
煥仔 wrote:
那強制綁定這個動作,是否符合台灣消保法的規範@@..
我不是頗了解,但這種方式在台灣似乎不常見?

之前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被打槍說?


會不常見嗎?還蠻常見的阿...
就像你去買遊戲點數卡,儲值進你帳戶後就不能退款是一樣的道理.

比較納悶的是,暴風雪這次很仁心宅厚的開放多次封測和這次全功能的公測.
既然有心要買還登入序號進去遊戲,表示你認同這款遊戲.
不然你也可以在公測完再決定要不要買嘛!
現在買了又一直來版上吵這些,
說實在就是給人感覺你只是想脫手而已不是嗎?
跟那些想玩又在嫌貴的有什麼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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