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wen wrote:若照一些人講法,閃燈...(恕刪) 台灣禽流感也還沒致死案例, 美牛瘦肉精也沒有確實案例, 你可以考慮多加食用.如果你堅持閃自己小孩, 大家應該完全沒有意見, 但是如果其他家長不願意, 也請你尊重, 如此簡單.沒必要把不會使用器材的責任轉嫁到其他人家長身上.互相尊重是自由民主社會最基本的價值.反過來假設, 如果十年後如近視雷射般才發現閃光燈確實對幼兒眼睛會造成傷害,你要怎麼賠? 你會對你如今的言論負責?!話說得直接了一點, 還請你見諒.
宅男乙 wrote:看看 眾眼科醫生 的 說法, 比較準吧!!!http://blog.xuite.net/csh_alan/x/49712039-%E7%9B%B8%E6%A9%9F%E9%96%83%E5%85%89%E7%87%88+vs.+%E5%AC%B0%E5%85%92%E7%9C%BC%E7%9D%9B...(恕刪) 感謝分享不過我想會怕的還是會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