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當事人嗎? 受害人嗎?
都不是 是多一個"來亂的"
"我是個最近剛和該店家購買日機的先生,剛註冊第一次發言,也是第一次用smartphone.基本上我覺得來這樓的愛車/米果,都不是啥工讀生啦,因為我的購買心得和他們蠻類似的.或許之前有些人和他的確有些糾紛,但我的手機後來回家check IMEI等相關資料都OK.很多時候並不是沒圖沒真相,我也不會PO我的購買證明和手機型號.只是覺得有些無辜的人被懷疑,為他們打爆不平而已."
看起來 你也不是店長
如果當時你有 "權限" 請出店長 再次來處理事情的話
後面需要一大串嗎?
沒錯 原PO一直等不到 正確的 有誠信的 回覆&回應
誰不會有氣(尤其想放下的 以錢買經驗的 心理,又被炒起的感受?)
首先 你有 站在對方想過感受嗎?
我會出現 除了讓一些人 有感 之外
也試著再讓店家再出面說話
店老闆又PO文時 我是怎麼回應的?
相對的 你只顧A而未感於B受
現在又來補槍
ほんとに 気持ち悪い!!
我翻嚴重點(讓人感到噁心)
既然你沒有能力請出店長 又無法站得住腳
幹嘛在現在補槍呢?
展現邏輯與語言能力不及那位小姐(先生?)嗎?
休養 我能說 我的修養超級差
但 我會的是將心比心
你呢?
自己去想想吧
套現在的事件
菲律賓的自圓其說
到現在呢?
還是著要圓殺人的正當性
相信你能懂
你我都非當事人
都乖乖地滾吧
別再亂了 好嗎?
台灣政治不夠亂嗎?
mobetap49840 wrote:
請問下 你目前用的是...(恕刪)
雖然昨天老闆就說要我們點到為止了
但我最後還是在留一篇好了
1.店家營業時間是到12點 我去電時他有客人在 所以他說比較慢才能發文
在說老闆發的文中也有說到 他因為店內有客人 所以比較晚發文
不知道你是不是沒有看到呢?還是你覺得老闆應該要先丟下客人不管 先來回文呢?
日機の wrote:
剛剛有客人在
現在才忙完所以回訊較慢請各位好人見諒
還有一點就是 那時01大當機 我想某M他自己也知道
要不然他的某篇文章不會重覆出現那麼多次
我看到文時 以經是2013-05-30 22:51的事了(請見203篇)
之後我打電話給老闆 並說明為什麼需要他回文 在加上他和我說有客人在要先處理的對話後
老闆回文 是在1小時後(因為老闆招待完客人後 才開始回文 加上你也看到了他打了那麼一大篇)
還是說你覺得 為了趕時間 老闆他應該只要回個...這樣沒有誠意的文章呢?或是你覺得打字不用時間呢?
所以請問某L 某M 還有某3104 是否應該要出來說聲道歉一下呢?
2.你很喜歡惡意曲解我的意思 我說的是原PO說他手機被警方扣押拿不出證明
只會說店家沒有給購買證明 請問有購買證明警方就不會扣押他手機了?
今天你就算去電信三雄 他們不也有開發票和購買證明
但同樣的說法 你跟他說警方扣押了手機
那他就會因為這樣子讓你不需要任何警方那邊的文件就可以用空盒子換一支新手機或是退款?
這很明顯是不可能吧 所以我才會說購買證明和被警方扣押手機拿不出證據沒關係
當然你還想要曲解 我也不想多說什麼
3.你以經很先入為主的認為只要是在店家那買手機沒問題的人 全是店家的打手了不是嗎?
不然你怎會指出85那篇呢?那篇文章沒有攻擊到原PO 只說他在店家那買手機沒有問題
要是原PO沒有要吵想要他淡下去 他何必在後面回一篇文攻擊85那篇的發文者呢?
在者 你會指出85那篇 是想暗指那篇是店家發的不是嗎?
你這不就很明顯的在認為所有為店家說話的人都是打手?
在說 那篇文章也不是我發的 就我看到的 就是原PO沒證據就宮擊別人的最後一篇文就是29號 有何錯誤?
原來我把證據貼出來 並加上紅圈 讓人知道 就叫做攻擊原PO
那原PO一直使用工讀生一詞攻擊其他板友時 怎不見你出來說句話呢?
4.主要是因為原PO的這一篇回文
烏丸ちとせ wrote:
因為我白目連了DOCOMO的網頁
導致SIM卡鎖又被鎖.後妹妹來台灣我請她借我卡片試一下.不試還好連手機都無法使用
這點是讓我最後不相信原PO 開始幫店家說話的最大主因
只要你不是在日本國內 就算你用DOCOMO有效卡也不可能被鎖機
(原因1.在台灣DOCOMO有效卡根本不是以DOCOMO訊號 是漫遊到台灣三雄的)
(原因2.DOCOMO自己官方網站上都有寫到了 在海外使用時有問題的手機不會因為他們的關係被鎖)
DOCOMO官網上有直接說 要是你的手機在海外 就算變成贓機他也邊不了你
DOCOMO官網連結
http://www.nttdocomo.co.jp/support/procedure/change_release/trouble/index.html
另外我最大的懷疑點是在這邊
"WORLD WINGをお申込みいただいているドコモUIMカード(FOMAカード)は海外用携帯電話(国際ローミング機能付のGSM方式またはW-CDMA方式で、通信事業者を限定する設定をされていない携帯電話)に差し替えて海外でも利用できる場合があります。そのため、海外でドコモUIMカード(FOMAカード)やドコモUIMカード(FOMAカード)が入っている携帯電話を紛失・盗難された場合には、速やかに上記までご連絡のうえ、利用中断の手続きをおとりください"
除非他妹的DOCOMO有效卡有被鎖 要不然 他說手機在插入他妹妹的有效卡後被鎖是完全不合理的
他妹妹的DOCOMO有效卡是在正常使用沒被鎖的情況下 插進去後他手機被鎖機 這點和DOCOMO的做法有衝突
當然前面說到的登個DOCOMO網頁就被鎖 這個更誇張
請原PO不要以為 台灣沒人無聊跑去辦DOCOMO有效卡在海外使用
更希望原PO不要以為 台灣沒人自己無聊跑去日拍買手機結果買到贓機
5.另外幾個不相信原PO的原因是
1.原PO說他去了好幾次都沒看到店家有開 1次還有可能 7次也太唬人了 還是他都在非營業時間來呢?
烏丸ちとせ wrote:
我親自跑了7趟都沒開.最近一次是上台北順路過去看有沒有開
2.原PO說他手機在日本被扣押 但是卻提不出任何證據
(一般手機被扣壓為了賠償問題 警方都會給文件 這也是為了之後法院上所需要的)
3.原PO太愛刪文和改文章 一被人戳破就自改文章或刪文
4.他妹妹人在日本卻請他在台灣買日機很不合理
(有在玩日機的都知道 在日本白機店買日機比台灣買在寄回去便宜 他妹妹卻選了花錢又花時間的方法)
5.原PO說連絡不上老闆 問題是老闆這邊打去給原PO卻也聯絡不上
6.原PO跟老闆的說法是被海關扣押手機 但老闆問他說是在哪 他想要請他在日本的朋友(幫老闆在白機店買手機和解鎖)幫忙去處理 但是原PO卻說不出來 如果是海關會說不出是哪個機場?就算退而求其次改成是警方但原PO會說不出是哪間派出所?
7.一被問到手機為什麼不見了 就說被扣押 問那被扣押時警方開的文件 他又馬上轉口說保固卡和購買證明,這邊我不得不提一下 他圖中貼的盒子上 手機那空位中的不就是保固卡了?

8.每次話題一對原PO很不利時 就會有一個叫做"両儀 式"的人跑來開始轉移話題
而且這個"両儀 式"在5/30號之前 他除了在這篇文章發文之外 就沒在其他地方發文過了
而且不明原因的 昨天被我指出後 他馬上跑去其他地方留言
G-MAX測試車(第2頁) - PGO(250cc以下) - Mobile01両儀式. 2013-05-30 22:01 #13. 文章編號: 44084191. 私人訊息; 引用連結; 載入 圖片. 不知道會出幾CC的. KMN- R.S. wrote: 地瓜的重量原廠約13...(恕刪). 杰81116 ...
5/31 赤砂蠍玩命南投6.5版現場實況轉播站(第15頁) - 動力研究室綜合 ...両儀式. 2013-05-31 16:23 #145. 文章編號: 44101141. 私人訊息; 引用連結; 載入 圖片. 若沒出現的話應該是被千代奶奶帶回去了. gn02996787 ...
而且回的還是一些 不太相關的文
9.後面越來越多人幫店家說話 但幫原PO說話的也就只有那幾個
而且他除了指責別人是工讀生之外也沒別的詞可用了
10.從發生事情到現在 也好段時間了 既然手機被警方扣押的話
那他妹妹應該以經被起訴過了 結果怎樣我並不知道
但是他卻從未說過起訴的事情 這非常不合理(日本刑法典第256條)
原PO會因為買到贓機而火大成這樣 但他妹妹因為贓機被起訴 他居然能那麼平心靜氣 也太....
日本刑法典第256條
無償受讓盜竊贓物或其他相當於財產犯罪的行為所領得之物的, 處三年以下懲役(第256條第1項) ,
搬運、保管或有償受讓前項規定之物, 或者就該物的有償處分進行斡旋的,
處十年以下懲役及十萬日元以下的罰金(第256條第2項)
這邊我也不得不提一下 當然有另一種可以適用於贓機的條文 是在於日本民法典第194條
日本民法典第194條
盜贓及遺失物,如係佔有人由拍賣處、公共市場或出賣同種類物的商人處善意買受者時,受害人或遺失人除非向佔有人清償其支付的代價,不得回覆其物。
以樓主的情況 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這支手機 假設是贓機好了
那他妹妹怎會沒提起這一條呢?畢竟關係到會不會去蹲苦牢耶....
提了這一條 除非原所有人把原PO的花費付清 要不然手機是不可能被扣押的
既然原所有人都會去報案了 沒道理不會想要拿回這手機吧.....?
11.原PO從4/03號開始 一直說手機是贓機 說DOCOMO驗證是X
可是他卻從沒有把手機貼上來(或是貼上手機的IMEI碼)
更不用說 他口中所說的DOCOMO驗證是X的畫面也沒有 一切都只有他自己的文字說明
並且被問到手機時 他說被警方扣押了
既然原PO是妹妹到台灣後 還有拿SIM卡去測 那代表那時手機一定還在台灣
而且他又說了另一句
烏丸ちとせ wrote:
我現在只有手機盒子.上面號碼查的是圈.手機號碼本來是三角形後來一查是X
這邊有兩種可能
1.他在出事之前 就以經有把手機IMEI丟上網站查了一次
2.他在出事之後 才又把手機IMEI丟上網站查了一次
如果是1.的話 明知道手機以經變成了贓機 還讓他妹妹帶回日本去......也太.....
如果是2.的話 那也很奇怪 這就代表了原PO明明知道手機IMEI碼
但為什麼不貼出來讓大家去查呢?或是直接貼出一張DOCOMO驗證為X的畫面呢?
這樣子他不是更站的住腳更能直接說明是店家的錯誤嗎?這點完全不合理
12.一直說到逢甲時 店都沒開 問題是逢甲人那麼多 相信台中的日機同好也不是只有我一個
沒道理 很多人去時都有開呀(我還和不少人在那邊有聊天過)
而且我提出監視器可以證明老闆很常開店時 他提出一個他家竊盜案抓不到人的例子
這完全不相關吧?
是人都知道 竊賊是有長腳是活的生物是會跑的 但是房子是死的更沒長腳當然也不會跑
外加上 他都說了他朋友打去問時 店家都說有開
那他不會請他朋友打去問 確定有開後他自己過去一趟 這也不過就只是多打一通電話而已
這些原因就是造成我最後不想幫忙原PO並且直接質詢他的原因
原本最一開始上來要那些東西的原因還不就是因為想幫原PO的忙
我都以經先幫原PO和老闆談過了 老闆都以經說只要原PO拿出手機 或是提出手機真的被扣押
老闆就幫忙處理 不過就昨天一整天下來 結果也很明顯了....不是老闆不想幫 而是也無能為力
昨天原本在和老闆問這事時 還提過是否有考慮和其他被攻擊的板有一起提起告訴
不過老闆說原PO也才20初頭 沒必要這樣子 要不然這要告下來原PO會因為提不出證明而一面倒
只希望原PO這次有學到點社會經驗 有多少分證據說多少分的話
有時自己的言論是會需要背上法律責任的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指責或是說謊問題都會不小
由其是在01這種完全公開的論壇
另外今天去逢甲店面沒看到老闆而是另一個老闆的朋友是很正常的
老闆這兩天出國去日本拿手機和幫客人更新了(手機可能不會通 但LINE應該沒問題)
自從這次事件後 老闆出國時 都會請朋友幫忙顧店
另外怕很多人跑空 因為老闆比較隨性的關係 要找老闆建議晚上9點後在去 機率非常的大
(我10次去 有8次都會遇到人 還不用電話事先問 當然星期一除外 雖然有時星期一也會開)
至於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會那麼晚 那是因為 逢甲本來就是個7~8點後才開始有人潮的地方
請沒有很常跑逢甲的朋友們 千萬千萬要注意這一點
記好唷 太早去是一定會找不到人的 太早去是一定會找不到人的(因為很重要 所以說兩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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