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天我在大直高中打完球回家途中撿到一台華碩的epc[冒汗],來這留言是因為我想這裏網友多,如果各位大大的朋友或本身有掉一台epc,麻煩pm給我或留言在這...也麻煩舉證這台電腦的型號或是跟他有相關的事,我很希望還給他的主人...感謝各位[冒汗]
ps版主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該po在哪?所以先放這如果有不妥麻煩跟我說一聲...感恩..
japhy1 wrote:
送去警局招領記的拿單.半年後再去問失主領回沒.警察會通知我很懷疑.他們別A走就不錯了...(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的遭遇
但是去年我撿到一台數位相機,送去警察局
過了半年,警察就發文叫我去領回
因為那是外縣市的警局,我又很少有機會去,所以就沒去領
然後,過了大約一周,警察還打電話來問我為什麼不去領(好像沒去領回,他們也很困擾)
最後,我把難處(距離實在遙遠)告訴他們,協調結果就是物品充公
(因為我也不太想去拿,失物好像會拿出來拍賣吧)
所以囉...................
我想如果有單子,他們應該會有最後的處理程序要做吧
而且去領回失物,應該也會需要簽名蓋章之類的,除非他們違造文書
不過就法律面而言,撿到東西還是送警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