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波波-是誰 wrote:要有無線WIFI,...(恕刪) 雖然不知道你公司規模如何,但一般有規模的公司是不能自己用公司的網路私接WIFI的。一般主要原因是資安問題,但也有可能是老闆「本身不想」讓公司有WIFI。要架AP,建議先問過公司能決定網路相關的人員後再來弄。萬一不能裝被發現,輕被警告,嚴重被開除都是有可能的。如果老闆或是能負責網路的人員說可以裝,再去順發挑一台無線路由器來用就好了。五百塊左右的就可以用三十坪了。
1. 在咖啡店裡看到插座, 未經店家同意自行使用這是竊盜罪2. 在公司裡面, 未經公司同意, 自行安裝分享器把網路分享給非公司設備使用, 你自己去翻翻刑法或是問問律師是不是竊盜罪3. 以前當 MIS 時最討厭這種人, 常常公司大量電腦中毒最後追查就是從這些外來設備傳進來的4. 老闆電腦導至公司內部中毒, 公司不會對老闆求償, 員工在未經公司同意下自行攜帶外部設備接入公司網路使用導致公司中毒, 公司九成九會對員工進行懲處或求償又或是司法訴訟
要成立竊盜罪是有困難的第一點,網路設備需求早有告知,老闆不願意添購要我們自己想辦法處理所以現在我就是自己想辦法處裡,只應用在我們自己的工作上第二點,設備的使用是用在公司公事上,非個人或其他營利使用,能使用範圍也只到辦公室範圍內,再遠也沒辦法如果為了讓工作更方便使用自己的設備有罪的話那很多帶自己筆記型去公司工作的人全都有罪了因為那是私人設備卻接上公司網路尤其台灣很多公司是沒有配發筆記型或平板的叫業務不用活不用做事了?更何況私人電腦設備更難釐清公事與私事所以這樣要控告我公司這樣做是竊盜??那先把這些人抓起來再說吧!全台灣最少八成以上業務都會私接個人電子設備來工作舉例咖啡廳跟公司內部員工做比較就是兩碼子不相關的兩件事除非有人看哪個新聞,咖啡廳內部員工用插座充手機被控告竊盜有這新聞再說吧!公司員工跟外人是全不同的性質除非我把設備架到別人公司來使用那才會構成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