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wrote:
如果因為持有特定利益團體的股票, 而採行特定立場, 邏輯的反應是支持對特定利益團體有利的立場.
但是對於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來說, 應該不難了解除非"中華電信+固網+第四台"有共同利益, 否則這種說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恕刪)
請Google 托拉斯(Trust)
irs wrote:
啊? 現在是說中華電信涉及聯合壟斷嗎? 那還不去把他們抓去關...(恕刪)
你現在是認為這些 "持有特定利益團體的股票" 的人動用各種關係
來阻止中華電昇速降價的行為有違法嗎?
只不過NCC也都參一腳了 (阻擋中華電昇速降價)
應該沒人會抓
Irs大你的"NTT固網販賣獎勵金"真厲害
一只想拜讀你的日本網路費會便宜,是因為NTT會給Yahoo BB之類的isp販賣獎勵金的出處
你已經po好幾篇
到現在還沒po出處
當張善政期盼持有中華電逾三成官股的交通部能發揮影響力,不要只顧著賺錢。
交通部也回應了
交通部指出,交通部持有約三成五股份,在不影響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下,會要求中華電適時檢討費率合理性。
交通部已經說了很清楚,要不影響股東權益喔
陳揆回應,他找張善政入閣時,曾表明若對任何一家電信業者有改革建言,他願意支持。而在犧牲盈餘部分,要看犧牲方式與股東商量。
似乎還是有人忘記中華電的所有董監事都是他的屬下派的

只不過陳揆,張善政和交通部每個禮拜都會有行政院院會
開行政院院會時不解決,現在這樣會比較有效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