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低收入戶 光世代 50M 不是 539元一個月嗎?但是我的帳單好像有問題....

DiscFull wrote:
明明就很窮, 還要花大錢用 高費率的網路, 價值觀有問題的人
明明就很富有, 還要用低收入戶的身份, 去A中華電信的優惠方案, 名不符實,

價值觀問題就是…

身家數千萬的人開幾十萬的TOYOTA然後覺得那些身家數百萬的人
還敢開幾十萬的HONDA真是有夠敗家,按比例應該騎摩托車就好。
我覺得還是中華電信問題比較大 就辦個5m 5m免費就好 這樣就不會有人有意見 那些低收入戶可以省很多
但我懷疑要是有這種方案 那些所謂的低收入戶 會不會買單阿 還是一定要花 800多去搞個50m
這個世界公不公平?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公平, 不平等,
是你自己在幻想世界是公平的,

有這個方案, 有這個證件,
你就有這個機會去申請,

萬一, 那一天, 又有了老人優惠方案,
會不會誰又跳出來說,
不公平, 不公平, 我活不了那麼久, 享受不到



臺北市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6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5,544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各種正義魔人嘴臉,我低收我用100M。

qwertasdfg2882 wrote:
我低收我用100M。.(恕刪)</bloc。kquote>
你只要有志氣不領低收入補助,你愛用多快的網速都沒人能講你怎樣,可是如果你有領補助,補助的錢就是其他納稅人繳給政府的,其他納稅人很多都使用中速的網路而已。而你拿著補助款過著爽快的生活,別人看不下去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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