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賴瑞隆表示,這次《著作權法》修法,被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之一,修法重點放在打擊重大侵權的非法機上盒或APP,一般單純收看盜版的民眾沒有責任,手機、平板裝置若沒有內建盜版APP,也不會受到影響。
真的覺得生活在台灣好辛苦!空氣要錢,水要錢,停車要錢,時薪150停車一小時最少要你20-60元,看電視要錢第四台獨大經營民眾完全沒有選擇權,一台車一年拔兩層皮稅收,反正就是錢錢錢……什麼都往人民身上挖,然後說台灣人不生育,孩子連上個公幼比上大學還難,政府基本的給不了人民,連看個電視都能三讀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