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物別人的土地是我的要如何修繕房子?

這土地是繼承的
土地共11坪。政府持有五坪。我六坪
地上物政府持有六坪。三坪李某某。三坪謝某某

現在問題來了。房子年代久遠。屋頂要跨了
而屋頂是石棉瓦片。1級廢棄物。我無權修建房子。而李先生。謝先生。是老榮民無子孫。找不到人。地政局。縣政府財物科。我都去詢問。對方沒電話住址無任合登記。

建物另持一半的縣政府說他也沒辦法。等屋頂倒了石棉瓦片。如果被環保局罰錢。是我要跟縣政府一人一半的錢去清除

我的問題是。 我沒辦法買地上物。因為找不到人。 而土地我也無法脫手。我不想因為別人的房子倒。我要出錢清理

昨天有找代書問看我的情況要怎麼辦。也找過縣議員。說我的狀況有點無法解決

只能等房子倒。我出錢清運。把地上物註消。在去跟縣政府談看看能不能買另外五坪的土地

但是主要。我不想花錢在那房子上面。房子不是我的。最後責任都是地主的。

有沒有辦法要求縣政府修繕房子(另兩人找不到人)。或是有什麼辦法能把地上物買回。

很悶最近剛好有補助石棉瓦片清運。但不是屋主我沒辦法申請補助。只能眼睜睜等他倒被罰錢。

請問各位大大。我的情況真的無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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