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頂樓新成屋交屋不到4個月就漏水,第一次高壓灌注後同一位置又漏,而且範圍更大,這樣真的能修好嗎?
想請教有房屋漏水、防水工程、土木建築或房屋買賣法律相關經驗的朋友,也希望遇過類似問題的屋主能分享經驗。
我在屏東市購買了一間頂樓新成屋,今年3月20日交屋,原本以為買新房子可以比較安心,沒想到交屋才約3個月,就開始遇到漏水問題。
第一次漏水是在6月。
當時下雨後,發現室內牆面有一小片滲水、水痕,我老婆立即向建商反映,建商也安排人員從室內進行高壓灌注修繕,也就是俗稱的「打針」。
原本以為這樣就處理好了。
沒想到8月再次下雨時,同一個位置又出現滲水,而且這次水痕的範圍比6月還大。
我再次向建商反映,建商於8月29日派人進行第二次高壓灌注,同樣是從室內施工。
也就是說,我的房屋目前經歷的是:
6月漏水 → 第一次室內高壓灌注 → 8月同一位置再次漏水,水痕範圍擴大 → 8月29日第二次室內高壓灌注。
由於兩次施工我都沒有在現場,所以不清楚實際鑽孔位置、灌注範圍、使用材料,以及建商是否有確認真正的進水原因。
我不是建築或防水工程專業人士,因此也不敢直接認定建商使用的工法有問題,但同一個位置修繕後又漏水,而且範圍擴大,確實讓我對修繕是否完整產生疑慮。後來因為擔心問題沒有徹底解決,我向消保單位提出第一次消費申訴。
建商在正式回覆中表示,第二次修繕後屏東地區曾經下雨,但沒有再收到我反映漏水,因此認為高壓灌注的效果良好,沒有必要再施作外牆防水。看到這樣的回覆,我心裡還是有幾個疑問,希望能聽聽大家的意見。
一、同一位置第一次高壓灌注後又漏水,第二次繼續打針,這樣的處理方式適當嗎?
我知道高壓灌注是一種常見的防水修繕方式,並不是認為這種工法一定無效,但我的房屋6月第一次灌注後,8月同一位置又發生滲水,而且水痕面積更大。
我想請教專業人士,遇到這種情況,是否應該重新檢查漏水來源、進水路徑,以及屋頂、外牆或其他可能涉及的防水構造,再決定適當的修繕方式?
如果第二次仍然採取高壓灌注,通常應該如何確認已經排除造成反覆滲水的原因?
尤其是頂樓房屋,屋頂與外牆防水是否都應列入檢查範圍?
二、修繕後暫時沒有再次漏水,就代表已經完全修好了嗎?
建商針對我的消保會申訴提供屏東氣象站的降雨資料,認為第二次修繕後有下雨,而我沒有再反映漏水,因此修繕效果良好。
但我比較疑惑的是,房屋漏水是否也會受到降雨強度、持續時間、風向及風壓等因素影響?
氣象站有降雨紀錄,是否就代表我家當時實際承受的降雨條件,與6月、8月發生漏水時相近?
如果第二次修繕後還沒有遇到與先前相似的降雨條件,是否就能認定問題已經完全排除?
我想知道,專業防水工程在修繕完成後,通常會採取什麼方式確認效果?例如現場檢查、適當的試水測試,或其他驗證方法。
我也要說明,目前第二次灌注後,並沒有再次觀察到漏水,我並不是說建商第二次修繕一定失敗,而是希望能有更客觀的方式確認。
三、新成屋曾經發生漏水,即使修復,未來交易價值會不會受到影響?
這部分也是目前我與建商存在爭議的地方。
我在第一次消費申訴中,已依《民法》第359條提出減少買賣價金的協商請求,暫以房地買賣總價5%作為協商基礎。
主要針對的是房屋經修繕後,可能仍存在的交易性價值減損,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污名價值減損」,並不是要求建商另外支付修繕費用。
但建商在正式回覆中認為,當初只是牆面出現水痕,沒有滴水或造成家具損壞,經過修繕後就與一般正常房屋無異,因此不存在交易性價值減損。
對於這一點,我有不同的想法。
假設今天有兩間條件相近的新成屋,一間從未發生漏水,另一間交屋3個月就發生漏水,第一次修繕後同一位置又漏水,而且水痕範圍擴大,需要再次修繕。
如果未來兩間房屋都要出售,買方真的會認為兩間房屋的價值完全相同嗎?
當然,我也知道這只是我的疑問,不能直接認定房屋一定貶值,更不能認定貶值比例就是5%。
我查閱一些法院判決後,了解到房屋修復後是否仍有交易性價值減損,必須視個案情況及專業鑑定、估價結果判斷。
但我希望這個問題能被認真討論,而不是單純因為沒有滴水或家具損壞,就認定完全不影響房屋價值。
四、目前已經進入第二次消費申訴
第一次消費申訴目前已結案,但建商的正式回覆仍未解決我對修繕完整性及交易性價值減損的疑慮,因此我已經提出第二次申訴。
我希望建商能提供兩次高壓灌注的施工資料、使用材料、漏水原因判斷依據,以及確認修繕效果的方式。
另外,也希望能透過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專業人員,客觀確認房屋實際狀況,而不是單靠屋主或建商各自的認定。
最後,想請教大家幾個問題:
有沒有屋主遇過同一位置漏水,第一次高壓灌注後又復發的情況? 最後是怎麼解決的?
有沒有防水工程、土木技師或建築師可以分享專業意見? 對於頂樓新成屋反覆發生同一位置滲水,通常應該如何找出真正的進水原因?高壓灌注的適用條件及限制又是什麼?
有沒有人曾因新成屋漏水,向建商要求減少買賣價金或主張交易性價值減損? 最後是透過協商、消保官、調解還是法院解決?結果如何?
屏東、高雄地區有沒有熟悉房屋漏水鑑定、建築瑕疵或不動產價值減損的專業人士? 希望能獲得相關建議或推薦。
我只是一般購屋者,沒有建築及防水工程的專業,也不希望因為自己不了解,就誤判建商的修繕方式。
我並不是要認定建商一定施工不良,也願意配合合理的現場檢查與處理。
只是對一間交屋才3個月就發生漏水、第一次修繕後同一位置又漏水的頂樓新成屋來說,我希望能真正釐清問題,而不只是暫時看不到水痕。
畢竟買房子對一般家庭來說,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也希望房屋能夠長久安心居住。
如果有類似經驗、相關專業知識、實際案例或值得參考的處理方式,懇請大家不吝分享。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