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重點再和大家敘述目前小弟遭遇的狀況。
家住屏東某鎮,家後面正在增建一棟三層樓(但樓高和我家四樓透天等高)的違建,
因為這幾天和該興建物的施工人員和屋主有些磨擦,
促使心中的兩個我在戰鬥,該不該舉報這間興建中的違建?!
以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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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後頭的某塊空地興建一幢面寬約有15米,樓高三層,但因為每層都有挑高,他的三層樓和我家的四層樓透天等高。
這建築物從興建到現在保守估計有三年以上,中間經歷過許多屋子結構(如樓梯)建建拆拆的程序,我猜想大概是建築相關法規檢驗沒過,所以拆了又建拆了又建。
本來這棟樓和我家後面洗衣間還有約3米左右的空間,興建過程中,工地施工吵歸吵,到也相安無事,鄉下地方嘛,不帶安全帽,亂停車都沒啥大不了,蓋棟不知道要來作啥的房子,也沒啥稀奇。
但直到三個月前,他主體結構蓋好後,拆掉原本和我家後頭相面對的那堵牆(其實也只是用模板隔起來的一道牆),再繼續加蓋的樓板面積,就是我們噩夢的開始。
如下圖所示,原本蓋的範圍是到水泥部分的建築,在一段時間沒動作後,拆掉水泥部分的模板,再從水泥結構上延伸後面那段的鋼骨從一樓蓋到頂樓。我當初的猜測就是前面水泥部分是被現政府驗收過取得執照的合法建物,後面鋼骨的部分是執照拿到後,增建的違建。
但因為增建的部分,離我家後面的洗衣間太近了,三不五時工人在施工時便宜行事,就直接將建築廢棄物往下丟,直接砸在我家的雨棚上。但由於每次砸建築廢棄物的過程中,都只有我老婆在場,我老婆喊過幾次,也和我反映過幾次,但當時的我還是一副,算了,有和對方反映就好,雨棚也沒被砸壞了的態度。
直到前天我發現工人在離我家洗衣間外焊接時,我才整個大爆發。因為銲接火花直接噴濺到我家紗窗上,且那紗窗下面就是我家瓦斯桶放置的地點,當時我也好聲好氣的和焊接工人反映,請他做好防護措施再焊,焊接工人當下也摸摸鼻子不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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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和工人反映沒多久,他們工頭又開始叫工人開始焊了,於是乎有了第二次和工頭的爭吵
影片請參考
當下我真的是理智線斷裂,差點就要問候對方家人好。
於是乎我開始打電話,但我也不知道該打縣政府哪個單位(後來我朋友告訴我,打1999專線其實就會分案處理了),就一路從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勞工局->城鄉發展處建管科->勞工局->建管科工安使用課,最後到環保局才找到願意承接投訴的單位。沒辦法,鄉下地方只要喊我屏東我驕傲,就讓人覺得住在這地方很高尚很高潮,升斗小民(A.k.a. 庶民)的簡單食衣住行問題,縣太爺是管不著的,只能靠多死一些腦細胞去爭取。
投訴環保局當下還是氣呼呼,於是乎再打回到建管科,舉報他在蓋違建(其實當下我也沒保握是不是違建)。由於當天是12/31下午,隔天1/1縣政府也不會派人來查核,但對方還是繼續施工,為了強制他停工,先做好安全措施,我不得不找上當地的民意代表,由民意代表先派警察來了解,當下我也會同一樣也受影響的另外兩戶(這棟樓蓋的寬度橫跨三間住家)和警察一起到現場了解也順便找上了屋主。另外兩戶比較衰,他們的雨棚有被建築廢棄物砸壞掉。
屋主是我們這的大地主,,在我們這一帶有很多地是他買來建的,一到現場盛氣凌人,一直對我說他蓋房蓋了好幾十年了,這很多地都他的,夜市那邊很多也是他的,就蓋房子而已,他見多了,要我不需要這樣,氣焰很是囂張,一副你奈我如何的態度。後來我陸續回了他:對,你蓋了很多房,但我只有這一棟,我怎樣也要和你拼,且你蓋的這些到底有沒有合法,要不要叫縣政府來看。結果,屋主瞬間閉嘴,態度180度大轉變,開始問起那邊需要改善,那邊需要加強。靠杯,我又不是蓋房子的,我哪知道哪邊需要改善,哪邊要加強,我只知道你家在焊接時火花噴到我這邊來了,你先給我改善這點再說。當下也應允我說會作哪些哪些的改善再施工,得到他的應允後我和其他兩位鄰居才離去。
但結果到今天早上,他防護措施沒做,又偷偷的再給我焊接。我理智線再斷了一次,直接找上民意代表反映,因為屋主是地方有利人士,民意代表也不認識,但因為兩位不同掛加上該民意代表是我爸朋友,於情與理我都是宗稱他一聲叔,民意代表直接對屋主開飆,當然這中間很多嘴砲攻防,我就不詳述了。結果就是他在大家面前保證沒做防護之前不會開工。
不過也因為這場會,讓我更加確定,他後頭增蓋的部分是違建。現在問題來了,我該去舉報嗎?心中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有改善就好了。但投鼠忌器的其實是,我們這邊一整排的洗衣間加蓋鐵皮也是違建,若到時候搞起來,怕是兩敗俱傷。(不過後來民意代表有和我說,我們這種既定違建,縣政府大概要100年後才拆得到,他這種興建中的違建是隨報隨拆)
這邊大概簡述他後頭增建的施作方式,工人在焊接的是鐵板,是充當模板使用了。因為他後面要施做一堵從一樓到頂樓的牆太靠近我們家這邊了,沒有空間搭建鷹架,於是先銲接一堵從一樓到頂樓的鐵板充當模板,到時候灌上水泥後,只有內層的木頭模板會拆除,外頭的鐵板就留在上頭了。
以下相片也大概請大家參考,對方這塊鐵板和我家外牆大概只有不到15cm的距離。
這時我又有一個疑問了,難道現在蓋房子都不用留防火巷嗎?上網一查,還真不用,現在法規改用防火隔間取代。法條其實也講的很模糊,沒有具體規範到底要留多少空間,只有規範到所謂的防火時效,但這部分我找法條也是看的霧煞煞啊。
好了,話說到這邊,不知道懂相關法規的人能給小弟一些到底該怎樣做的建議嗎?其實真的要和他玩,就是直接去舉報違建,但一舉報他大概也知道是誰。當然如果板上有人要幫我舉報,我是很樂意,至少我可以裝傻真的不是我。不過可以知道的是,這個土豪蓋這棟房子是要蓋來租的,一天沒蓋好他就一天租不出去,他也急,我到底是要舉報他違建和他玉石俱焚呢?還是有啥繼續掐住他脖子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