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近期在高雄有利用新青安首購買了一間預售屋自住,但工作因素交屋後的前兩年會被暫時轉調至北部,因此打算將該屋先進行出租,考量到沒時間北高來回處理租房業務,想請問:
1. 若交給社宅包租代管公司,是否會違法新青安之自住規定,第一關就被拒絕甚至被收回優惠利率?
2. 若交給民間包租代管公司,會有如上問題嗎?
3. 知名仲介如信X房屋、永X房屋,有包租代管之服務嗎

以上有勞各位高手解惑,感謝!
我是包租代管業者,如果版主你的房子租客有申請政府的租屋補助的話,就會被認定不是自用住宅,這樣當然會影響你的優惠利率喔
周胖仔
您好 那請問若說先溝通好 租客沒申請租屋補助(包括沒申報戶籍) 也會有影響嗎. (是不是變成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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